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转发民发〔2022〕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
鲁民〔2022〕64号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现将《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地要主动加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特别是对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及监护人,要主动提醒告知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主动退出事项,指导申请人员填写、提交《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附件1、2),确保两项补贴政策应知尽知、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对已主动提醒告知到位,但残疾人或监护人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强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
二、精准落实政策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精准落实国发〔2015〕52号、民发〔2021〕70号和鲁政发〔2015〕27号、鲁民〔2021〕86号、鲁残联发〔2022〕49号等文件要求,对自行出台的政策衔接规定等,如与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本着及时、稳妥、有序的原则进行纠正。各地要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特别是对机构集中养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应按规定用于为残疾儿童购买照料护理服务、照料护理用品以及支付住院期间的陪护等。其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其他方面的支出,可将护理补贴资金支付到儿童福利机构集体账户,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资金支付审批等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财政和残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做好补贴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监管、集中复核、政策衔接及制度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将两项补贴资金及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残联组织要及时更新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状态变动信息,协同做好与数据比对、生存验证、全员集中复核、政策宣传及残疾人或监护人主动告知事项转介等工作。
附件:1.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样本)
2.山东省残疾人两项活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样本)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