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工作试点城市,济南市创新思路举措,积极探索实践,坚持“靶向性”与“全覆盖”原则,创新“抽查+普法”工作模式,发挥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抽查“指挥棒”作用,促进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一、做好“三个明确”,确保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工作有章可循。一是明确抽查机制。济南市民政局印发通知,率先在市本级和历下区等3个区开展试点工作,建立“组织自查+线上检查+现场抽查”的抽查机制。编印《工作指南》,明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步骤、抽查结果处理、抽查依据等,动员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展开自查,定期查看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选取一定数量队伍开展现场抽查。二是明确抽查原则。抽查工作坚持“靶向性”和“全覆盖”原则。根据志愿服务组织年报、全国志愿服务系统数据、日常宣传等情况,靶向性重点抽查志愿者人数多、活动开展多、影响范围广的志愿服务组织。在突出靶向性抽查原则的基础上,点面兼顾,全面覆盖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团体等其他组织和机构。今年,累计抽查20家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服务队伍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情况。三是明确抽查重点。编写了《济南市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现场检查表》,明确志愿服务记录和记录证明出具两大方面检查内容。志愿服务记录方面重点检查志愿者服务六项内容、志愿活动结束后及时记录等12项检查内容;证明出具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4项检查内容,提升了现场检查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二、抓好“三个规范”,确保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规范抽查方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工作采取线上抽查、组织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现场抽查为主。现场抽查综合采取系统查验、现场谈话、查看纸质资料等形式进行。二是规范抽查步骤。首先联合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成立抽查小组,在抽查前确定抽查对象名单,两人开展现场抽查,各检查人员依据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填写《现场检查表》,并形成抽查报告。三是规范结果运用。抽查结果类型分为“合格”“责令改正”“予以处罚”三种,志愿服务记录规范且未违反《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的认定为“合格”;出现志愿服务记录不完整准确等8种情形的,通过现场指导、提示、告诫等方式责令限期改正;出现假冒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的,根据相应规定予以处罚,并实施后续监管,将其列入下一次重点抽查对象。通过抽查,市本级1家志愿服务组织全部合格,4家志愿服务组织存在录入不及时等问题,已责令改正。 三、创新“三个结合”,持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一是将志愿服务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以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线上检查为主,对各志愿服务组织信息录入情况进行监督;专项抽查以现场抽查为主,且每年不少于1次。今年累计开展线上检查30次,现场抽查1次。通过检查,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将志愿服务抽查与志愿队伍赋能相结合。创新“抽查+普法”工作模式,在抽查过程中,积极宣传《志愿服务条例》,普及志愿服务政策,以抽查促提升,以普法促发展,强化志愿服务组织对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水平。举办全市志愿服务培训班,共有50余家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培训,各区县开展志愿服务专题培训40余次,提升了志愿服务工作水平。三是将志愿服务抽查与志愿服务发展相结合。在系统梳理抽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联合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等部门制定志愿服务嘉许办法,健全以服务时长为基础的星级认定、评先树优、公共服务等嘉许回馈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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