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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省民政法治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 2022- 01- 25 10: 28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厅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主要做到“三个纳入”:一是纳入厅党组“第一议题制度”重要内容。厅党组(扩大)会议先后4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关重要篇目、《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每次集体学习时,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都作总结性发言,紧密结合民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纳入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作出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培训班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通读习近平《论坚持依法治国》;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督促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三是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研讨计划。8月23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扩大)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切实实施宪法、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实施民法典等重要论述,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同时,依托厅门户网站开辟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及时发布专家解读文章,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宣传解读。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厅党组始终坚持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摆到突出位置,坚定自觉加强对民政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坚持经常性学法议法。厅党组会议集体学法10次,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安全生产法》《山东省乡村振兴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举办了厅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专题法治讲座、厅领导班子学习宪法专题法治讲座。《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及制定的《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厅党组会研究决策。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炳国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担任厅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常听取民政法治情况汇报、研究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坚持带头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认真研读习近平《论坚持依法治国》,学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和实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讲话;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和推动,亲自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讲座、研究民政领域《民法典》风险防范措施,对慈善条例草案、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稿都亲自审核把关;坚持重要任务亲自指导、督办和抓落实,特别是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的关于“社会组织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及时责成分管厅领导带领社管局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坚决抓好整改。同时,要求有关处室“举一反三”全面制定整改方案,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导台账,定期调度,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按时完成。三是统筹推进年度民政法治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制定下发了《2021年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6个方面39项具体任务措施,专门建立工作台账,利用周例会、季度工作交流会调度推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举办了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视频培训班和社会组织执法培训班,开展了法治知识测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保证了年度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和按时完成。同时,围绕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民政法治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全省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加强“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政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推进地方立法情况。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完成了民政领域年度重点立法任务。3月24日,省人大颁布了《山东省慈善条例》,从7月1日起施行。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推动出台了《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两个条例的出台,为我省慈善和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地方立法保障。二是完成了地名条例立法调研。提请省人大将《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列入2021年重点立法调研论证项目,完成了立法调研工作,起草形成了《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将条例草案报送至省司法厅,建议列入2022年省人大立法调研项目。三是加大了民政工作政策创制力度。统筹民政理论研究成果和创新案例评选工作,形成了民政理论创新、工作创新和政策创制一体推进和创新成果相互转化利用的有效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山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公告和备案,备案率100%。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加强民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定了民政领域不罚清单,明确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地名等13类情节显著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压减了12类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环节和时限;完成了40个民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牵头集成了“婚育、困难人员救助”2个办事场景;推动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及残疾“两项补贴”、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资格认定等6类事项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推动婚姻登记预约及社会救助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等4类事项实现“掌上办”。二是完善了依法决策制度。修订了《中共山东省民政厅党组工作规则》《山东省民政厅工作规则》,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将出台“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公益性安葬设施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养老规划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作为2021度重大民政决策事项并面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程序,所有重大决策均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7次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厅长办公会。三是完善了民政执法监管机制。制定了《山东省民政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将5类行政检查事项(社会组织3类、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范围,实现行政检查事项全覆盖。推动养老机构、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部门联合监管,共抽查检查养老机构234家、殡葬用品市场主体133个、殡葬服务设施73个、社会组织126家,发现问题150个,检查率和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实施信用惩戒,列入活动异常名录636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75家。加强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全省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案件430件。四是强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认真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省共排查整治隐患5934个,彻底解决了926处民政服务机构多年积累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联合18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被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刊发,省委书记李干杰批示肯定。五是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24件;依法处理和办理群众来信149件、网上信访203批次、上级交办督办信访事项14件。联合河南省民政厅印发了《鲁豫两省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完善了两省界线联合检查机制,完成2021年度全省县界联检工作,促进了边界平安稳定。六是强化民政权力监督制约。精细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处罚清单、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结果向社会公示,实行民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实现了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5个、合同116份、行政处罚决定40件,提供法律咨询200多项次。积极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18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41件,公开发布信息3800多条,及时回复网民咨询1631件(次)。七是狠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1)配合省司法厅修订了《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考核标准》。(2)指导各地全面建立了定期排查、专项整治、县乡联审、部门联合调查等村(居)自治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两面人”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组织、实施和参与者等进入村(居)委会班子。(3)深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省2589家行业协会商会减免1.22亿元,181家通过降低收费标准为企业减负1130万元,588家通过规范收费为企业减负176.61万元。(4)坚决抓好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指出的“社会组织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督促社管局正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坚决整改;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和有关规定,修订《山东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和社会组织执法文书范本。同时,按照“举一反三”和全面整改原则,制定《省民政厅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5个方面20条整改措施,已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效抓落实。

五、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情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民政普法与推动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和立法执法一体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厅政策法规处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和养老服务条例等11部重要法律法规作出全面部署,逐条逐项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各处(室、局)和单位利用国际宪法日、中华慈善日、国家社工日以及清明节、重阳节、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二是扎实开展“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制定了《省民政厅2021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实施方案》;联合省司法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的通知》,举办了山东省暨济南市“宪法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指导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举办了厅领导班子学习宪法(扩大)专题法治讲座,开展了厅机关宪法知识测试。三是加大民政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1)联合济南市民政局到历下区解放路社区开展了“学党史践初心、民法典进社区”主题党日活动,与社区干部、社区居民代表开展座谈交流,赠送法律文本200本。(2)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慈善条例>的通知》,组织全省民政系统通过发放法律单行本、举办专题培训班、专家宣传解读、网上释义解读等方式,深入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3)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动员各级民政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慈善法学习宣传活动。(4)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厅机关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乡村振兴条例和党内法规;组织全省民政系统扎实开展未保法、养老服务条例、慈善条例和民政政策法规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等系列化学习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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