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部署,结合全省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以拓展普法渠道、创新普法方式和提升普法能力为保障,坚持民政普法与全民普法一体推进,坚持民政普法与依法治理一体推进,坚持民政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推进,切实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民政工作决策、部署和落实全过程,不断提升全省民政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和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水平,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首要政治责任,纳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研讨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和党员干部自学计划,纳入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点课程,贯穿于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全过程。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报告会、民政大讲堂、学习体会交流、开辟网上学习专栏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坚定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民政法治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进基层党组织、进机关、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民政服务机构等系列化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每年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大众传媒和载体,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播放法治视频、制作宣传展板、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等方式,教育引导全省民政干部职工带头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尊崇宪法精神,争做宪法的忠实拥护者、执行者和落实者。扎实履行推进“宪法进社区”牵头责任,坚持每年举办“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大力推动宪法进社区入家庭,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依规管党治党。坚持把党规党纪纳入各级民政部门普法宣传教育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纳入领导班子学法、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计划,深入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自觉敬畏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的重中之重,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要求,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精准领会和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深入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开展公益宣传、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等有利时机,深入全面宣传和解读民法典特别是婚姻家庭、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与民政密切相关的有关条文,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推进民政工作落实的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将行政处罚法纳入执法培训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必修课,推动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结合民政依法行政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行政法律规范,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六)深入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婚姻殡葬收养、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民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重点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慈善法》《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以及《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能力水平。 三、普法方式 (一)坚持民政普法与全民普法一体推进。深入扎实开展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头,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学法清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坚持将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纳入年度民政工作培训计划,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每年至少举办2期法治专题讨论或培训、组织1次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深入开展民政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国际社工日、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老年节等时机,充分发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作用,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广大民政服务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坚持民政普法与依法治理一体推进。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实际,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村(居)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法治培训,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婚姻、殡葬等法规政策宣传,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向上婚俗和丧葬文化。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坚持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与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相衔接,健全对守法正向激励和违法惩戒机制,开展违法失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民政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推进。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民政创制立法全过程,重要民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出台前,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宣传立法的意义、原则及现行政策和上位法遵循,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建议吸收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作出解释和说明,真正使创制立法过程成为开展普法宣传过程。加强新颁布实施民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开辟网站专栏、开展专题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精准开展相关法律条文释义解读。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深度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充分利用约谈、调查、听证、送达、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面向行政相对人和案件当事人,深入宣传解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和各类民政业务政策规定。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身边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的重点,让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级制定民政“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或方案,明确普法重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各级民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等作用,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点普法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推进落实。各级民政法制机构要坚持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清单,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民政普法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深入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推进民政普法创新,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普法载体、普法方式和普法手段创新,加强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抖音等新技术新手段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运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鲜活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鼓励、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新的民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和规范性文件出台等重要时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各方参与的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和释义解读力度。适时组织民政机关干部职工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政治素质强、法治素养高、作风优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民政法治工作岗位。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重点提高民政干部职工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普法宣传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保充足保障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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