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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 09- 10 20: 20

各省管社会组织:

为更好地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1〕30号)要求,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共评出5A等级社会组织57家、4A等级社会组织35家、3A等级社会组织22家(名单附后),评估等级有效期为2021年9月至2026年9月。

希望上述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为推进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希望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工作,对照评估指标切实完善法人治理,提升发展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附件:2021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

        鲁民函77号-关于2021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通报.pdf

山东省民政厅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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