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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1- 07- 05 15: 10

一、出台背景

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出修改,取消了过去关于设立养老机构需要许可的规定,明确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这要求民政部门将监管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着“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三个核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份以监管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山东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122万,占比达20.1%,全省有养老机构2287处,管好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养老需求,面临许多挑战。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民政厅联合省19部门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突发事件应对、设施建设使用监管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领域、监管部门和监管事项。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使用安全、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在从业人员监管方面,依法依规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查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超范围违规办学、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非法开展培训、违规开展资格认定等行为。在涉及资金监管方面,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加强对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在运营秩序监管方面,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老年人入院评估、服务协议签订、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档案管理等制度,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在设施建设使用监管方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新建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办法,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党建工作全覆盖,压实养老服务机构在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基金使用、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在机构显要位置主动公开其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对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抄告有关部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将备案申请人备案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体系,实现对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信息共享。加强信息共享,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老年人信息等基本数据集,有关部门及时将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等信息进行公示,形成养老服务主体登记和行政监管基本数据集。加强联合惩戒,归集有关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限制其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单位医保联网结算;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养老服务市场。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机制,并将评定结果与评比表彰、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挂钩。

四是加强保障和落实。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过程,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养老服务领导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支持和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政策亮点

一是理念创新。监管不是为了监管而监管,而是为了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发展来监管。所有的监管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形成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和重要措施。

二是体系创新。《意见》进一步弥补了养老服务体系的监管短板和不足。近年来,中央和我省相继出台了不少鼓励养老服务的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取得了明显成效。《意见》的出台强化了养老服务的监管,完善了一手抓扶持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两手并重,相互促进。丰富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健全了养老服务在制度体系上的“四梁八柱”。

三是模式创新。形成了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新型监管模式,为深化养老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变了从原来围绕“许可”进行监管的模式,而是针对取消许可后的新情况,强化宽进、鼓励参与的同时,突出了过程监管、结果监管,完善了事中事后的配套监管制度,确保了养老服务行业放得开、管得住。

四是机制创新。搭建了养老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机制。养老服务的对象是老年人,是人与人、面对面的直接服务。监管的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不是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够完成的。《意见》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强调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的协同协作,打破了过去的条块分割,形成了相互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

五是措施创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具体的监管举措,也借鉴了很多领域有效的监管做法,提出了一些新的监管举措,比如在养老机构的公共场所,例如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活动区域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对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突发的、影响到安全和质量的事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责令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服务、停业整顿,或者采取紧急措施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理;加强信用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等一系列新措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宋坤,联系电话:51781330。

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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