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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 07- 22 15: 31

一、相关背景

2020年10月,民政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提出要围绕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制度体系,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2021年4月民政部出台《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并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纳入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

二、工作步骤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长沙会议的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2021年7月19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安排。一是明确了“三步走”目标任务。自2021年起,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范围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二是确定了社工站建设的基本原则。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工站委托有专业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组织等合法主体承接。推动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互动格局。三是规范了社工站建设要求。在功能定位方面,明确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基层实际需要,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治理等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场所方面,可充分利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站(点)、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未成年保护工作站、敬老院等,为社工站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工作条件。人员配备方面,根据乡镇(街道)确定的社会工作服务事项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社工。制度建设方面,规定各地应制定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内容清单,建立健全社工站运行管理制度。四是强化综合保障政策。明确将社工站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建设,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投入机制。

三、重要意义

《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社工站建设步伐,发挥社会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咨询联系人: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刘祥富,联系电话:51781315。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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