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民政标准化和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为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定自觉扛牢民政法治建设政治责任。1.认真落实党组(党委)经常性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等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充分发挥党组(党委)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及当地党委政府法治建设部署,研究民政法治重点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3.逐级制定年度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民政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与各项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4.举办全省民政法治暨民政标准化工作视频培训班。5.按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民政法治建设情况。 二、狠抓民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1.完善“十四五”期间重点民政领域立法工作规划,推动出台《山东省慈善条例》,开展《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适时启动山东省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工作。2.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决定,指导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3.配合省委政法委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等行为。4.按照《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配合省司法厅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考核标准。5.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6.依托省大数据平台,将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信息等数据统一汇聚,构建主题信息资源库。依托“爱山东”掌上服务,完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掌上办”“指尖办”功能。7.深入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成立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一批省级民政地方标准,确立一批民政标准化示范点。 三、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1.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工作方案》《山东省民政厅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落实措施》,定期调度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推动工作落实。2.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现涉及民政领域3个阶段、4个场景、12个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3.认真落实《山东省民政厅放权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民政放权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对各承接单位实行全覆盖调研,指导各承接单位完善办事条件,依法依规做好省级民政放权事项办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4.完成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等依申请民政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快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进程。5.以“全程网办”模式,推动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章程核准实现“全省通办”。6.推进救助、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收养等领域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7.推进社会组织、低保、火化、特困供养、婚姻及收养等电子证照部门信息共享和互验认定。8.做好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维护工作。 四、加强民政权力依法决策、运行和监督。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适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学者等列席党组(党委)会议或办公会议。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制度,疏通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正和完善相关行政决策。3.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4.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执法决定、行政合同等涉法事务审核把关工作,并将“放管服”改革举措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5.研究制定民政依法行政风险防范制度措施,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落实相关民政对象的监护人并履行监护责任。6.加大各类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力度,做到主动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7.积极接受人大、纪检、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8.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实施、履行行政审批(许可)和落实监管职责等情况的内部巡察工作力度。 五、完善和落实民政执法监管制度措施。1.认真落实省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全面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认真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养老机构监督检查”“对丧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部门联合抽查检查。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适时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经营性公墓等行政许可事项“好差评”工作。4.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社会组织监管等重点领域,探索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民政社会信用机制。5.认真落实《山东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6.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民政行政执法中的问题。7.完善民政领域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群众来信来访和积案化解工作,加大边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化解力度,确保边界和谐稳定。 六、深入扎实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1.适时研究制定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2021年“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逐级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全面推动宪法进社区入家庭,提升宣传工作实效。3.积极做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措施,加大政策解读、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和基层宣讲工作力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法规政策进村(社区)活动。4.扎实开展“中华慈善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民政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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