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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发布日期: 2021- 06- 25 10: 32

6月24日上午,省民政厅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向党龄50周年以上、表现良好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老党员学习、向老同志致敬,以实际行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炳国出席仪式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武主持颁发仪式。

在威武雄壮的国歌声中,颁奖仪式正式开始。厅领导班子成员依次向37位“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现场响起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刘炳国代表厅党组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向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表示热烈祝贺,向为党的事业发展、为山东民政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老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刘炳国表示,每一位退休老领导、老党员、老同志都是党的事业的功臣、都是省民政厅的宝贵财富,都是在职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刘炳国强调,全厅广大党员干部要向老党员、老前辈学习,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始终保持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入践行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自觉强化淡泊名利、克己奉公的良好操守,大力弘扬忠诚履职、实干担当的敬业精神,有情怀、有温度、有责任、有激情、有担当、有作为,奋力书写无愧于新时代的精彩答卷。刘炳国要求,要继续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大力宣传老同志的高尚品格和先进事迹,并希望老同志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山东民政事业发展,继续为推动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发光发热。

为铭记老党员的历史功绩,发扬老党员的光荣传统,省民政厅特别制作了《初心如馨、薪火相传》 "光荣在党50年”党员纪念册,现场发放给每一位获得纪念章的老党员。一张张珍贵的历史照片、一句句感人的忠诚誓言,彰显了山东民政人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和不懈追求,激励着新一代的民政人在新的征程上砥砺奋进、再立新功。

颁发仪式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圆满结束。厅领导班子成员、“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在职党员干部代表、青年党员代表等100余人参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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