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1-00415 | 组配分类: | 重点任务信息公开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1-03-03 |
【任务落实】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任务
具体 工作 | 落实措施 | 完成 时限 | 责任 处室 |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 |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扎实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奋力谱写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全年 | 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局、单位 |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 1.召开厅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 | 3月 | 机关党委会同各基层党组织 |
2.抓好党史自学、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和学习交流等工作,组织党员集中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实况,开展各层次座谈交流。举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 | 全年 | ||
3.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组织党员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党史纪念馆、主题展览馆,集中观看红色教育片。 | 全年 | ||
4.七一”前后,厅党组书记为全厅党员上党课,组织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厅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组织在职党员、青年干部讲微党课。 | 7月 | ||
5.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推进民政工作落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活动,推动落实一系列为民实事。 | 全年 | 机关党委会同各处室局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 1.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并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 | 民政部、财政部文件下发后一个月内 | 救助处 事务处 儿童处 |
2.指导各市落实好低保渐退政策、就业成本扣减政策和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施保等政策,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 | 11月 | ||
3.指导各地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和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强化与扶贫、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 11月 | ||
4.会同财政部门下发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标工作通知,指导各地在统筹考虑各类标准动态调整指标要求下,按规定落实提标要求。 | 6月 | ||
5.指导各地抓好《关于转发民发〔2019〕124号文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鲁民〔2020〕2号)贯彻,确保“五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 | 11月 | ||
6.将相关要求纳入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指标,采取下基层调研走访发现问题、安排第三方抽查、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地落实工作要求。 | 11月 | ||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 1.充分发挥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与相关救助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领导小组年度工作部署安排,指导各地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协力推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的调度,召开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进行通报。争取7月底前以省民政厅名义召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推进会。 | 11月 | 救助处 |
2.提前谋划,加强研究,在民政部制定完善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认定救助办法后,及时出台我省配套政策文件,举办培训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各地落实好相关救助政策。 | 民政部文件下发后二个月内 | ||
3.加强对民政部和省厅确定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各地试点工作情况纳入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指标,鼓励各地加大工作创新改革力度。开展全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优秀案例评选。同时,指导每个市选择2-3个不同角度,对省级已评选的优秀案例在本地进行推广应用。 | 10月 | ||
4.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指导各地按程序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 | 9月 | ||
5.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加快发展“服务型”社会救助。10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评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优秀项目,以点带面,深入推动各地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救助服务工作。 | 11月 | ||
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 1.加强与相关救助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加快上线运行进度。 | 3月 | 救助处 |
2.依托“爱山东”掌上服务,完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掌上办”“指尖办”功能,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 | 11月 | ||
3.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民政部门做好向党委政府争取工作;加强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的日常调度,指导各地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指标。年内,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村(居)社会救助工作站(点)覆盖率达到三分之二。 | 11月 | ||
完善规划政策。 | 1.制定“十四五”山东省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 8月 | 养老处 |
2.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8月 | ||
3.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 5月 | ||
4.制定《关于加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11月 | ||
5.出台《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方案》。 | 3月 | ||
扩大有效供给。 | 1.下拨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每季度一备案,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支持各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 11月 | 养老处 |
2.细化分解养老重点任务指标,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实时调度进展,实行项目化管理。 | 11月 | ||
3.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照任务分解指标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指标。 | 11月 | ||
4.开展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定期调度进展,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年内取得重大进展,“四同步”机制全面建立。 | 11月 | ||
5.制定《山东省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 | 6月 | ||
强化兜底养老。 | 1.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愿进全进,年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 | 11月 | 养老处 |
2.选择部分市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试点,拓展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 | 10月 | ||
3.下发《关于为具备行动能力的失智老年人发放定位手环的通知》,为不少于3万名具备行动能力的失智老年人发放定位手环。 | 8月 | ||
提升服务质量。 | 1.升级省养老管理平台,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在省养老平台研发养老服务监管模块,形成养老服务监管大数据。 | 8月 | 养老处 |
2.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 民政部部署开展后一个月内 | ||
3.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每市建立不少于5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救援队伍录入山东养老管理平台。 | 4月 | ||
4.4月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细化分解强制性标准指标,指导基层逐一进行达标验收,确保年底前达标率达到100%。 | 11月 | ||
5.制定发布《家庭照护床位》《助老食堂建设和运行规范》《养老机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指南》3个省级养老标准。 | 11月 | ||
6.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在省市评选一批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加强示范引领。 | 11月 | ||
7.组织开展省本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各级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完成培训任务。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 11月 | ||
8.举办全省第四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 | 8月 | ||
创新运行机制。 | 1.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创建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创建活动,年底在全省评选一批县域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县(市、区)。 | 11月 | 养老处 |
2.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打造一批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品牌,每个市培育品牌不少于3个。 | 11月 | ||
3.建立敬老院基础数据库,摸清县(市、区)敬老院底数和布局。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地创新理念,推动敬老院进行优化升级,每市打造不少于3处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示范样板。 | 11月 | ||
4.在青岛召开现场会,推广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运营和县级敬老院建设经验。 | 7月 | ||
5.在去年成立胶东经济圈、省会经济圈养老联盟基础上,今年推动成立鲁南经济圈养老联盟,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区域协同。 | 10月 | ||
6.指导青岛举办山东康养产业博览会,打造山东康养产业发展平台。 | 7月 | ||
7.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创新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从养老服务的不同层面,总结推广一批典型创新经验。 | 10月 | ||
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服务水平。 | 1.联合省公安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转发民发〔2020〕12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编印儿童福利工作政策解读和案例解答手册。 | 3月 | 儿童处 |
2.开展2020年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结算;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实施情况评估;指导省医师协会建立帮扶医生关爱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助医助学项目资助范围。 | 10月 | ||
3.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比对等形式,汇总、推送疑似信息,指导各地及时核查,精准落实保障措施;指导基层民政部门督促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落实定期随访制度,及时掌握保障服务对象及其家庭变化情况,强化动态管理。 | 全年 | ||
4.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入院离院规范申报;组织征求意见: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召开审查会。 | 9月 | ||
5.组织济南、青岛、滨州3个试点市儿童福利院安装远程视频设备和网络;协调省远程医疗中心提供相关服务资源,开展线上培训试点。 | 6月 | ||
6.赴安丘、曲阜、沂水、冠县实地调研;研究4个县(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办法措施。 | 7月 | ||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1.适时向省政府报送请示,建立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 | 部级协调机制建立后3个月内 | 儿童处 |
2.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五有”创建三年行动(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 | 10月 | ||
3.督促指导各市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 5月 | ||
4.以家庭走访、强制报告、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居)儿童主任全员培训;推选100名“最美儿童主任”,通过《山东民政》、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典型事迹。 | 10月 | ||
5.组织有创建意愿、工作基础好的市、县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 民政部通知印发后 | ||
6.将市、县民政部门购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情况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评估指标。下发评选优秀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通知,组织专家评选,通报评选结果,编印“双十佳”典型经验发各地学习借鉴。 | 10月 | ||
7.制作《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课件,指导各地持续深入开展“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 6月 | ||
规范儿童收养工作。 | 1.下发组织开展两个办法学习宣传培训的通知;分级开展两个办法全面培训,省级举办专题培训班。 | 相关文件出台后1个月内 | 儿童处 |
2.根据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修订《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按程序推进征求意见、会议研究、合法性审查、公开公示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全面开展收养评估,组织收养评估业务培训,省级对各地收养评估工作情况开展抽查。 | 6月 | ||
3.组织编印收养工作政策解读和案例解答手册。加强收养登记个案处置指导。 | 3月 | ||
4.完善涉外收养纸质档案,建立健全电子档案。通过查看系统信息、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地收养登记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 | 8月 | ||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 1.待中央文件印发后,成立工作专班,会同有关部门跟进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落实措施。 | 上级发文后三个月内 | 政权处 |
2.3月份下发通知,在各市民政局推荐报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15个左右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典型单位;待民政部安排部署后,按照有关要求,指导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并择优报送民政部。 | 按民政部要求按时报送 | ||
3.制发关于部署应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做好系统数据填报工作,落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按时报送半年报表。 | 8月 | ||
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 1.配合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和骨干培训会;编印《山东省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手册》。 | 3月 | 政权处 |
2.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村(居)委会换届相关政策解答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等后续工作。 | 9月 | ||
3.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村级职责任务清单;推动将村级职责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省民政厅对各市年度重点任务综合评估内容。 | 5月 | ||
4.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开展专题调研;确定一批村务公开示范村,指导总结提炼先进经验,选树50个(县级10%、乡级30%、村级60%)典型案例,通过示范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 10月 | ||
5.制发关于在严格规范村级建制调整和村庄搬迁撤并中做好民政部门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明确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职责任务。 | 3月 | ||
6.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完善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参考文本;2月底前指导各市按照要求明确出具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示。 | 2月 | ||
7.指导各地按照《集中整治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及时解答相关业务咨询,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以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推动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联合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开展回访调研。 | 4月 | ||
8.会同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调研,了解各地社区工作准入清单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 6月 | ||
9.加强1000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按照民政部有关要求择优申报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 11月 | ||
10.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全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建立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制度,严把村委会成员入口关,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人员挡在门外。 | 9月 | ||
11.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日常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逐一进行甄别,将一般性信访、涉法涉诉信访或矛盾纠纷问题剔除核销,对含有涉黑涉恶具体行为且指向明确的举报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10月 | ||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 | 1.民政部文件下发后,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 民政部文件下发后三个月内 | 政权处 |
2.成立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评审工作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市级民政部门报送的推荐单位进行遴选验收,确定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在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单位予以发文确认。 | 9月 | ||
3.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推进落实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动2021年底前在全省城市社区按标准落实到位。 | 11月 | ||
4.指导各地落实《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的通知》要求,推动在2021年底前“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在全省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 | 11月 | ||
5.根据民政部部署安排,落实增强村级公共服务功能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总结报送社区服务优秀案例。 | 民政部部署安排后二个月内 | ||
6.加强对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和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的跟踪指导,组织召开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按民政部部署安排,指导4个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完成结项验收;在各地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对省级实验区进行结项验收。 | 11月 | ||
7.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等相关调研,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7月 | ||
8.组织举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基层治理的部署要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案例、议事协商和村务公开典型经验、优秀社区工作法交流分享,推动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水平。 | 8月 | ||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 1.修订《省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 | 4月 | 社管局 |
2.下发《关于在章程中增加党建有关内容的通知》,督促省管社会组织落实“党建入章”。 | 3月 | ||
3.加强与济南市沟通联系,推动落实部分无业务主管单位省管社会组织属地管理。 | 5月 | ||
4.制定方案,分阶段试点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 11月 | ||
5.进一步落实《山东省直接登记省管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6月 | ||
6.建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委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加强联系,深入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建立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制度,加强业务培训。 | 8月 | ||
7.推广烟台市、青岛市党建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市设立社会组织党校。 | 11月 | ||
8.统筹抓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党史学习教育。 | 全年 | ||
提高社会组织登记质量。 | 1.严格落实双重登记管理体制,对涉及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生命健康等领域需要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首先落实业务主管单位。 | 全年 | 社管局 |
2.对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征求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落实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明确积极支持成立意见。 | 全年 | ||
3.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落实一次办好,实现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100%全程网办,进一步便民利民。 | 5月 | ||
4.重点支持“十强”产业领域和农业农村类社会组织发展。对“十强”产业领域和农业农村类社会组织,加强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区域性特色产业聚集的市县龙头企业发起成立全省性行业协会,材料齐全的当天办结。 | 全年 | ||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 | 1.开展脱钩“回头看”工作,召开省脱钩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会议,对脱钩改革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部署“回头看”工作。梳理“回头看”工作情况,上报工作总结。 | 3月 | 社管局 |
2.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阳光收费”活动,收集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公示收费信息。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 9月 | ||
3.健全完善直接登记和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监管措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联合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联合检查。 | 10月 | ||
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 | 1.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动态管理。 | 10月 | 社管局 |
2.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定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规范评估标准程序。成立评估委员会和专家库,开展2021年度等级评估。 | 9月 | ||
3.委托第三方开展年报分析评价。为2019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的全省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2020年度年报填报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和催报。对年报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填报不完整的予以退回,通知社会组织进行补正。形成2020年度年报分析评价报告。 | 8月 | ||
4.落实民政部关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 6月 | ||
5.组织执法培训,提高各级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移入移出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执法案卷整理等执法行为。 | 9月 | ||
有效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 1.制定《山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建设,推动县、镇街普遍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 | 10月 | 社管局 |
2.召开全省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暨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会议,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 9月 | ||
3.做好省级重点社会智库推荐评审工作,评选10家左右省级重点社会智库。 | 9月 | ||
4.印发《关于征集省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以“建功新时代、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在省管社会组织中选树一批在党建工作、规范管理、诚信建设、发挥作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创新典型案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 全年 | ||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 1.推进完成《山东省行政区划(2009-2020年)》编印工作。 | 8月 | 区划处 |
2.开展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意向摸底梳理,并组织调研、综合分析提出研判意见,做好部分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 11月 | ||
3.加强与民政部沟通汇报,积极跟踪呈报的有关区划调整事项进展情况,指导做好获批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 获批后3月内完成组织实施 | ||
4.扎实开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规划研究,形成富有前瞻性和指导性成果。 | 9月 | ||
5.积极普及推广烟台工作创新案例,完成“一表两单”示范文本编制,下发各市、县(市、区)参考。 | 7月 | ||
依法规范地名管理。 | 1.国务院颁布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后,制定宣贯工作方案,依托厅门户网站、地名网站和有关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贯彻工作。 | 国务院颁布条例后一个月内 | 区划处 |
2.积极推进《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形成论证报告和条例草案。 | 9月 | ||
3.按照民政部部署,扎实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 | 首批7月份完成;其后按照民政部部署时限完成 | ||
4.积极推行地名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召开现场会推广日照市经验做法。 | 9月 | ||
5.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完成省级图录典志图书过半出版印刷任务。 | 11月 | ||
6.开展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试点等工作,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列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9月 | ||
7.积极培育地名管理创新工作案例。 | 9月 | ||
8.完成《古县神韵》拍摄项目。完成历城区、牟平区、莱州市、莒县、阳谷县《古县神韵》的拍摄工作和发布。 | 11月 |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 |
9.完成《守望地名》拍摄项目。根据有关市拍摄申请确定《守望地名》拍摄点,完成拍摄工作。 | 11月 | ||
10.完成《山东省自然村名录》(第二册)编纂项目组稿任务。 | 11月 | ||
不断提高界线管理水平。 | 1.制定鲁豫线省界第四轮联检工作方案,召开省界联检联席会议,按期完成省界联检工作报告。 | 11月 | 区划处 |
2.继续推进第六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联检任务。 | 9月 | ||
3.印发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界线矛盾隐患点排查并建立台账,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机制; | 9月 | ||
4.指导烟台市完成新设蓬莱区和臧家庄镇划转后的勘界工作。 | 6月 | ||
强化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 1.召开救助管理工作“防风险保安全”研讨会,分析救助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风险点,探讨解决思路和措施。 | 3月 | 事务处 |
2.举办救助管理工作视频培训班,对全省救助管理机构人员照料服务、甄别寻亲、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救助网络、能力建设等业务培训,加强调研督导,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 4月 | ||
3.督导各市做好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按计划完成。 | 6月 | ||
4.加强“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无法查明身份人员做到100%采集DNA、100%上传全国救助寻亲网。 | 11月 | ||
5.建立流浪返乡人员信息库,推动落实相关保障政策,推动源头治理。 | 9月 | ||
6.开展 “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指导各地联合公安、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街面巡查救助,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极端事件。 | 7-8月,11-12月 | ||
7.积极协调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将街头巡查救助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 | 9月 | ||
8.开展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督导救助人员将各项业务数据及时准确录入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 待民政部系统升级后 | ||
9.指导各地救助管理机构为长期滞留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做好安置工作。 | 9月 | ||
深化殡葬改革和服务创新。 | 1.落实省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奖补资金,推动全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 11月 | 事务处 |
2.编制全省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优化全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布局。推进市、县两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完善审批手续创造条件。 | 11月 | ||
3.调研总结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模式,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 9月 | ||
4.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制定下发文明祭扫倡议书,联合主流媒体加大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安葬等宣传力度。 | 4月底前 | ||
5.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部署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 | 11月 | ||
6.待国家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后,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修订《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着力破解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用地难题。 | 国家出台文件后二个月内 | ||
7.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开展全省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会,提高服务能力。开展“百优红白理事会”推选活动。 | 9月底前 | ||
8.完善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定期调度系统应用情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监管。 | 9月 | ||
9.指导培育推广丧葬礼俗改革典型案例,倡导厚养礼葬、丧事俭办文明新风。 | 9月 | ||
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 1.印发文件,在全省部署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创建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创新开展冷静期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 9月 | 事务处 |
2.指导督促浪潮公司与自助照相设备厂家对接,实现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直接导入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用于婚姻登记电子证照,提高婚姻电子证照质量。 | 6月 | ||
3.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提前升级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印发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方案,组织跨区域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 民政部印发方案后1个月内 | ||
4.督导各地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收集整理补录工作的通知 》,确保按期完成婚姻登记纸质历史档案补录任务。 | 8月 | ||
5、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加强婚介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联合有关部门,对婚介服务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抽查,规范经营服务行为。 | 11月 | ||
6、总结推广婚俗改革试点单位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做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 9月 | ||
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 | 1.优化升级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做好准备工作。 | 4月 | 事务处 |
2.组织相关市做好第二批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材料申报工作,争创试点市。 | 9月 | ||
3.做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 9月 | ||
4.联合卫健、残联部门和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落实民政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 | 9月 | ||
5.通过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对贫困重度残疾人进行专项摸排,联合残联组织,以“如康家园”为依托,重点对家庭缺少照护能力的贫困重度智力、精神障碍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 | 11月 | ||
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 1.配合省人大做好《山东省慈善条例》继续审议及出台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做好《条例》出台后新闻发布、专家解读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 6月 | 慈善社工处 |
2.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力度,有序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更好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 | 11月 | ||
3.修订《“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 | 10月 | ||
4.加快评审进度,完成第七届“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 | 6月 | ||
5.按民政部统一部署,启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 | 根据民政部部署安排 | ||
6.组织开展全省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年报工作。 | 6月 | ||
7.按照工作进度,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开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 | 11月 | ||
8.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会。 | 9月 | ||
9.抓好慈善领域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以及总结推广工作。 | 10月 | ||
10.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 10月 | 慈善总会办公室 | |
11.联合省内外知名公益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创新拓展募捐渠道,打造公益慈善品牌。 | 9月 | ||
12.继续做好中华慈善总会“微笑列车”、“拜科奇/科跃奇co-pay”、慈善药品援助项目,积极争取更多援助项目,扩大援助项目的影响力。 | 11月 | ||
13.重点围绕助残、助困、助学、助医等工作,科学设置救助项目,实施精准帮扶。 | 11月 | ||
14.做好《慈善法》及即将出台的《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发挥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官网PC端)优势,拓展慈善宣传渠道和途径,加大对公益慈善品牌项目的推广力度。 | 9月 | ||
15.筹备召开省慈善总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修订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决策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高效。 | 6月 | ||
16.按照厅机关部署安排,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和重庆的援助工作。 | 10月 | ||
规范志愿服务工作。 | 1.参与《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起草、调研、制定工作;做好宣传落实。 | 9月初次审议;全年宣传贯彻落实。 | 慈善社工处 |
2.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培训,对全省市、县(市、区)志愿服务信息员和标识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员进行系统培训。 | 4月 | ||
3.督导全省运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情况,指导各地将志愿服务时长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 10月 | ||
4.组织《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落实情况抽查检查。 | 11月 | ||
5.挖掘、推荐民政领域学雷锋“四个100”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先进典型。 | 11月 | ||
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 | 1.加强对济南、淄博、枣庄、日照、聊城、菏泽等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事业单位数与本地区民政事业单位数之比不足70%的市的督促指导与调研。 | 10月 | 慈善社工处 |
2.完成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发布公告、接收申请及初审、委托高评委评审、组织评审现场、公示、证书发放等工作。 | 6月 | ||
3.制定《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第二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完成发布公告、接收申请及初审、委托高评委评审、公示、证书发放等工作。 | 11月 | ||
4.下发《关于开展齐鲁和谐使者优秀事迹(案例)征集的通知》,发挥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作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展示活动。 | 8月 | ||
5.举办2021年度社会工作骨干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 | 10月 | ||
6.完成2020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统计工作。 | 6月 | ||
促进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 | 1.制定2021年省福彩中心制度建设清单。 | 3月 | 福彩中心 |
2.结合代销合同年审工作,组织各市开展彩票监管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 | 4月 | ||
3.制定《2021年全省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 4月 | ||
4.开展福利彩票销售管理自查自纠,整治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等违规售彩行为。 | 10月 | ||
5.制定2021年省福彩中心风险防控清单。 | 3月 | ||
6.建设山东福彩内外网数据交互平台、地市终端管控平台,提升网络安全防控能力。 | 6月 | ||
7.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 2月 | ||
8.建立全省福彩系统舆情信息员队伍。 | 3月 | ||
9.修订《山东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更新与淘汰管理办法》,指导各市完善代销者进入与退出机制,努力稳定专营渠道。 | 5月 | ||
10.组织采购布设兼营销售设备,扩大兼营渠道覆盖面。 | 10月 | ||
11.围绕“中国福彩 一起造福”营销宣传主题,制定全省2021年营销工作计划。 | 2月 | ||
12.向社会公开征集快乐8游戏营销推广方案。 | 1月 | ||
13.开展快乐8游戏销售擂台赛活动。 | 3月 | ||
14.开展双色球游戏幸运大派送活动。 | 7月 | ||
15.开展牛年生肖票派奖及营销活动。 | 3月 | ||
16.开展即开票新游戏首发式和山东特色票营销活动。 | 9月 | ||
17.组织开展公益救助、关爱留守儿童、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等“为福添彩”系列公益活动。 | 10月 | ||
18.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系列公益品牌宣传活动。 | 7月 | ||
19.编发《2020年山东省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 | 8月 | ||
20.组织开展公益金资助项目媒体采风活动。 | 10月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