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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3/26

14: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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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推进地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民政局先后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一规划两办法”,推进地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建立政策引领机制。市民政局起草《日照市主城区道路命名管理办法》《日照市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市政府批复《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一规划两办法”为全市主城区地名管理明确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注重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在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备案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将名称备案关口前移至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办理;相关部门核发许可及有关证照时,将名称备案书作为必备文件,彻底解决住宅区、建筑物命名滞后的问题。

建立政务“三公开”机制。事先公开政策规定。加大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备案政策公开和宣传力度,办事企业可对照规定,自查名称是否符合要求。事中公开工作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图,公开咨询电话,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咨询窗口,线上依托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一键填写信息、一次提交材料,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事后公开办理结果。在市民政局网站长期公开全市所有住宅区、建筑物备案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方便企业及办事群众查询使用。

建立共治共享机制。建立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在道路命名工作中,通过向社会公示征集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征询道路附近单位及居民代表意见等方式听取各方建议。同时,在不规范地名更名工作中,要求更名备案必须提供业主同意材料。2020年,该市新命名道路27条,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李路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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