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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召开2021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 2021- 03- 19 17: 56

3月19日,省民政厅召开2021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做了详细安排。一是保障有序祭扫。各地要积极开展削峰、错峰、限流引导,延长祭扫周期,将殡葬服务机构集中提供祭扫服务时间确定为3月25日到4月11日,指导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公墓或骨灰堂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在高峰日实行预约祭扫,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配合,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范围的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加强现场祭扫秩序管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明祭扫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现场秩序维持、文明祭扫宣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助。二是强化安全祭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开展消防演练,配合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做好野外祭扫安全防火排查整治工作。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从根本上解决火源进墓区问题。三是倡导文明祭扫。要主动联合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做好清明节移风易俗舆论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倡导厚养礼葬,营造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丰富文明祭扫形式,倡导网络祭扫、代客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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