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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 02- 08 19: 3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7月31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党组进行了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2020年9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对省民政厅党组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是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把脉会诊”,对巩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效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我们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并把抓好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从严从实的过硬作风抓紧抓实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厅党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先后4次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检视剖析,提出整改措施。

(二)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党组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坚决扛牢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深做细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省民政局长座谈会和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暨全省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再动员视频会议,对全省民政系统上下联动、集中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部署,确保完成整改任务,高质量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强调度督导,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赴16市开展实地察访。召开厅党组会、工作交流会,分别听取各处(室、局)、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坚持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落实“当下改”治标举措的同时,抓好“长久立”的治本之策,认真解决面上问题、消除潜在隐患,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着力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制定出台17个文件。

二、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决策部署落实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厅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等。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主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二是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赴16市开展第三轮实地察访,与基层一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严从实推进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三是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主题,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检视剖析,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2)针对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做得不够问题。一是制发了《关于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中建立主动告知工作机制的通知》,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督促各地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宣传,主动送政策上门。目前,136个县(市、区)全面建立了主动告知机制。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将走访、发现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压实村(社区)的主动发现责任。举办全省社会救助业务视频培训班,对各地转变工作理念、正确理解和把握依申请救助和主动告知、主动发现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提出了要求。三是加强与扶贫数据比对,提高精准认定的能力。下发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名单,部署各地开展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充分利用“数字民政”平台实时对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数据比对,强化与医保、教育等涉及困难群众支出事项信息比对,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四是加快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已经归集9个部门34类数据,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设计开发了统一受理功能,涉及10个社会救助部门31个救助事项。省级核对平台已与17个部门、单位50类数据实现了信息核查比对。五是拓展群众线上申请社会救助渠道。依托“爱山东”APP开通了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民政救助业务网上申请和救助信息公示模块,实现救助申请事项的“掌上办”“指尖办”。

(3)针对个别县(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指导相关市对照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发未发人员名单逐一认真核查并主动告知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均已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政策发放补贴。二是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发现“两项补贴”应发未发现象并立即整改。同时通过广泛张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规定、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残疾人申办残疾人证和申请低保时,主动告知“两项补贴”相关政策。符合申请条件的,积极指导协助办理申请手续。三是优化升级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残疾证信息、低保对象信息等共享比对,精准提示符合条件但尚未享受补贴的人员信息,提醒工作人员及时办理。四是制定《关于简化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25个县(市、区)开展了将“两项补贴”审批权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的试点工作;精简审批材料,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直接调取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和低保证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4)针对督导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不到位问题。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全面公开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求助热线,畅通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加强舆情分析。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各地低保政策中是否存在“土政策”“一刀切”问题。经排查,目前各地均不存在此类问题。

(5)针对在低保专项治理中,对享受低保政策贫困户的家庭收支状况全面考量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各地落实低保政策的指导监督,对低保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各市普遍对因残疾、患重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条件作出了细化实化;对取消低保后可能出现收入骤减、存在返贫风险的予以综合考量、慎重对待。对取消低保待遇的脱贫不稳定户进行重点监测,符合条件的重新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6)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补贴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举办了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视频培训班,规范应用系统,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火化数据录入准确无误。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养老管理平台、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的提醒功能进行优化,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大数据比对功能对低保、火化、残联、养老等数据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形成数据分析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7)针对疫情期间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政策,原则上除本通知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能退出低保。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明确了允许退出的几类特殊情况,如低保审批时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或疫情防控期之前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以及因死亡、服刑、户籍迁出、婚嫁另组家庭、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低保对象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自愿退出等,便于各地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经各市核查,已全部按政策落实到位。

2.关于对各种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建立主动告知机制、明确临时救助程序和责任、科学确定临时救助标准、扩大临时救助范围、提高临时救助效率、加大临时救助信息比对和舆情监测力度等6项措施,将走访、发现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纳入社区准入清单,压实村(社区)的主动发现责任和县乡两级责任,统筹处理“主动发现”和“依申请办理”两者关系。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中建立主动告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主动告知,对急难救助对象落实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二是针对农村幸福院闲置、被挤占挪用问题,按照一院一策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幸福院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落实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政策,建立与等级评定挂钩的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奖补机制,推动农村幸福院按时开门、有人服务,目前全省农村幸福院规范运营率达到95%以上。

3.关于对民政扶贫救助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省慈善总会制定专项基金管理制度,成立工作专班,采取与企业进行座谈、查询财务资料、调取项目档案等方式,对基金运营及挂账情况进行了核实。我们将进一步核实每个社会救助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按照《慈善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基金收益的管理和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和使用。二是修订完善《山东省民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包括社会救助资金在内的各种资金支出审批程序,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强化制度硬约束。

4.关于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上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处级干部年度廉政谈话逐个谈、全覆盖、谈深谈透,从中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建立多种监督联手贯通机制,畅通专责监督与驻在部门内部审计、巡察、政务督查、财务检查、干部监督的沟通渠道。三是提高线索处置质量,建立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研究分析、联合研判等制度。

(2)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深挖细查不够的问题。对民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改变以往“单转”业务处室的方式,实行“三转一审一提醒”办法。一是对信访举报进行逐一分析,纯属业务问题的转业务处室调查处理,涉及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的,转为由驻厅纪检监察组直接调查处置,涉及基层民政干部的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二是对业务处室调查后的报告实行集体审核,经审核认可的予以了结,对调查处理不到位的退回重新调查。三是对反映问题集中的业务领域,对相关处室负责人实行廉政提醒。

(3)针对“再监督”作用发挥有欠缺,以案促改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方面,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的再监督,组织进行实地暗访、现场核实、电话查访,并调度整改台账进行对照,向省民政厅党组通报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系统梳理了2018年以来各级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民政领域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分析,督促在全系统进行警示教育,推动完善优化职权运行、加强监督指导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兜底保障重点问题整改抓实抓细不够方面问题

1.关于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与省扶贫办数据比对,4次下发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名单,指导各地加强对其中老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的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二是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强化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2.关于特困人员供养有短板问题

2020年10月14日,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情况摸底排查,签署照料服务协议,压实照料服务责任。由厅领导带队加强调研督促,对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在内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采取第三方形式对各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照料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指导各地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集中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摸底排查,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确保“愿进全进”。

3.关于统筹推进老年贫困人口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未建有县级敬老院的县逐一进行排查,实行一县一策,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快推进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计划,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已新建和改造提升敬老院142处、护理型床位1.8万张。三是指导各地按标准配备人员,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敬老院应配备护理和服务人员10607人,实际配备10986人。

4.关于农村“三留守”群体关爱服务不够问题

(1)针对制定的政策措施缺少具体指导和跟踪问效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留守老年人动态普查机制,落实关爱服务措施;针对失能、高龄、独居三类特殊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重点关爱台账,排查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巡访频次,落实关爱措施。二是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将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规政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和履职技巧等作为重点宣讲内容。省级制发了宣讲授课示范教材,并在滨州市无棣县进行了示范宣讲。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共宣讲3651场次,村(居)儿童主任法规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三是编印了《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并分发到乡镇(街道),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结合工作实际活学活用,做好监护指导、精神关爱、转介服务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关爱服务能力。四是将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信息台账精准度列入2020年市级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项目。截至2020年11月底,已完成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信息台账的充实完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分别为2011人、78655人。委托山东省民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等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各市,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基层精准落实定期走访、生活保障、监护照料等关爱服务措施。

(2)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机制还不健全问题。一是联合省公安厅、司法厅等12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分类救助帮扶、就业创业指导、精神关爱、权益维护、家教支持服务、社会力量支持等6大类关爱服务内容,明确专责部门分工,建立协同联动、信息动态管理、责任落实等3项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已依托省儿童福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平台,强化动态管理,相关信息根据各专责部门需要随时共享。三是已将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纳入《山东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具备资质的专业力量,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三)关于兜底保障成果巩固和长效机制建立不够有效方面问题

1.关于推动兜底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低保和临时救助覆盖面窄统筹解决不够问题。指导各地落实好《全省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提出科学确定临时救助标准、扩大临时救助范围等措施。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比2019年末净增17万人。2020年1-3季度,全省实施临时救助8.7万人次,比2019年同期增长了11.7%。

(2)针对推动兜底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均衡增长不到位问题。一是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从2020年1月份起,提高包括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在内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标后,我省上述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前期论证、绩效评价等政策资金测算前期工作,科学测算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需求总量,向省财政厅提报了2021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需求。

2.关于牵头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统筹完善有差距问题

(1)针对组织推动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社会救助工作网络等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指导16市出台了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二是推动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试点。德州、威海、滨州等地作为全省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探索了很好的做法,3市做法均入选2020年度全省社会救助创新优秀案例。三是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建设,印发工作通报,加强调度指导。截至2020年11月底,有57个县(市、区)成立了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1822个乡镇(街道)设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落实村(居)协理员3.85万人。四是印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成立厅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专班的通知》,已安排专人负责统筹指导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针对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加快“一库两系统”为内容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归集9个部门34类数据,“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设计开发了统一受理功能,涉及10个社会救助部门31个救助事项。省级核对平台已与17个部门、单位50类数据实现了信息核查比对,与7家商业银行签订了银行金融资产信息共享协议,与覆盖面广的4家银行进行了线下比对。二是指导各地落实《民政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线下核查比对力度,以县为单位制定行业评估标准。三是总结推广济南长清区、济宁金乡县等地建立社会救助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收入、精准认定的经验做法。

(3)针对督导各地落实“县买乡用”购买服务力量政策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建设,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已有57个县(市、区)成立了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1822个乡镇(街道)设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落实村(居)协理员3.85万人,70个县采取“县买乡用”购买服务方式为基层配备民政工作人员1305名。二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推动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融合发展。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乡镇(街道)配备民政工作人员6934名。

3.关于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1)针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数量少问题。一是及时动员部署。2020年9月2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动员更多社会组织参与。二是加强指导推动。10月29日至30日,举办新成立省管社会组织负责人暨脱贫攻坚“双百扶贫行动”培训班,提高了省管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能力水平。将“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情况”,列入2020年市级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数量由6509家提高至13737家,参与比例由11.5%提高至24%。

(2)针对参与“双百扶贫行动”的省管社会组织仅少量开展产业帮扶问题。2020年9月30日,下发《关于做好“双百扶贫行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全面总结省管社会组织参加“双百扶贫行动”成效,加强指导推动。2020年10月29日,召开脱贫攻坚“双百扶贫行动”省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专门对省管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建立长效机制进行部署安排,重点引导有产业扶贫条件的单位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工作。参加“双百扶贫行动”的136家省管社会组织中,参与产业扶贫的省管社会组织由13家提高至56家,开展的扶贫活动涉及食用菌种植、农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装备安装、小麦加工项目等产业扶贫领域。

(3)针对扶贫重点项目推进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启动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对口扶贫计划。促成10所高校与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召开10所高校线上交流会,及时跟踪、督导项目进展。目前项目累计开展了53场次教育和培训,培训人员2500余人次,累计服务时长达223个工作日。二是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从社会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遴选20家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贫困地区相关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截至2020年11月底,20家援建机构均已完成“派出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社工不少于3人,帮扶总时长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工作要求,累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交流座谈、专题培训、外展走访等67场次,帮助受援机构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省委巡视反馈以来,省民政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有的问题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推进;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需要继续跟进落实、持续跟踪问效;导致问题发生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工作作风等深层次原因需要持续整改、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省委巡视和集中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把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好完成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民政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2020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断增强筑牢民政兜底保障最后防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兜住民生底线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对照厅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特别是需持续推进的事项,紧盯不放,一以贯之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履行新时代民政职责使命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扶贫考核验收、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发扬钉钉子精神,统筹研究、全面整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力构建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长效机制。

(三)加强统筹谋划,巩固拓展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对困难群众开展预警监测,加强定期核查、动态管理,进一步统筹政策、资金和资源,强化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民生底线。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聚焦各类特殊困难群众,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基层救助保障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信息化为支撑,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的衔接,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二是推动救助保障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落实和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升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动态调整、稳步增长、走在全国前列。三是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编制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特困老年人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服务保障制度,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大力培育发展涉农社会组织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修订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治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6072974;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省民政厅办公室;电子邮箱:sdmzbgs@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民政厅党组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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