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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比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代理机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 12- 06 16: 24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民政厅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5家左右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厅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202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东省民政厅比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代理机构。

二、项目内容

山东省民政厅公开比选5家左右社会代理机构,承担厅机关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外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以及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省社会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三、资质要求及应提交资料

(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采购招标代理业务。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在济南市具备独立规范的开标评审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遵循执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和截至比选材料递交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四)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代理业务五年及以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五年每年一份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能够安排2名以上熟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业务熟练、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专员负责省民政厅委托的代理业务。

(六)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截至比选前两周内。

(七)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提交资料格式详见附件。以上所有资料须真实可信,胶装密封装订,封皮上注明单位名称,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七份,一次性提交齐全。

四、提交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山东省民政厅(济南市南新街1号 厅机关605房间)。

五、比选流程

(一)初步审查。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比选公告要求进行初步审查,按比选代理机构数量1:2的比例确定入围单位,并电话通知入围单位。

(二)公开比选。召开评审会议,请初审通过的代理机构抽签依次介绍本机构的基本情况、代理业绩、服务团队、行业评价等,经综合评定当场拟定代理机构。

(三)核查不良记录。公开比选出拟定代理机构后,核查有无不良信誉记录,实行“一票否决”。

(四)发布结果公告。通过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比选结果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发函确定代理机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晓媛;联系电话:0531-51781387。

附件: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代理机构参选申请书(参考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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