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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山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2- 31 16: 32

鲁民函〔2021〕128号

各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各地坚持党建引领,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关键,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示范项目为抓手,打造了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根据《山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经市级民政部门推荐、省民政厅审核,确定济南市历下创益园等16个县级单位、济南市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72个镇街级单位、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舜井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园等138个社区级单位为山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

希望省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实现组织集约化、服务专业化、平台标准化、项目品牌化,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发挥作用,为提升全省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贡献力量。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省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的跟踪指导,真正发挥示范单位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省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附件:1.山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县级)名单

          2.山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镇街级)名单

          3.山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社区级)名单

 附件.pdf

山东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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