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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认定并公布大明湖等18个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2- 18 16: 27

鲁民函〔2021〕112号

各市民政局:

为贯彻中办、国办有关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部署和民政部要求,今年省民政厅开展了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试点工作。根据《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DB37/T 3472-2018)规定,在济南、东营、济宁、威海、日照等5个试点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论证评估、专家评审、公示和厅长办公会议研究,认定并公布大明湖等18个地名为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具体名单附后)。

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深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健全完善分类分级保护机制,规范落实保护措施,做好宣传弘扬和有序开发利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讲好山东地名故事,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地名名录

山东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地名名录

地名名称(类别)

所在政区

大明湖(自然地理实体)

济南市历下区

芙蓉街(街巷)

济南市历下区

四门塔(建筑物)

济南市历城区

朱家峪(村落)

济南市章丘区

史口镇(政区)

东营市东营区

大王镇(政区)

广饶县

尼山(自然地理实体)

曲阜市

凫村(村落)

曲阜市

微山湖(自然地理实体)

微山县

南旺镇(政区)

汶上县

刘公岛(自然地理实体)

威海市环翠区

天福山(自然地理实体)

威海市文登区

成山头(自然地理实体)

荣成市

育黎镇(政区)

乳山市

涛雒镇(政区)

日照市东港区

甲子山(自然地理实体)

日照市岚山区

五莲山(自然地理实体)

五莲县

浮来山(自然地理实体)

莒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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