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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18

14: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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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机制引领作用 规范地名管理服务

日照是一个新兴滨海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兴业态蓬勃发展致使新生地名大量涌现,部分道路命名有欠科学规划、个别建筑实体名称“大洋怪重”等问题也随之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也对传统文化带来负面冲击。为破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日照市从建立地名管理机制入手,先后出台了“一规划两办法”,推进地名管理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开拓形成了地名管理服务法治化新局面。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政策规划引领机制

面对法规滞后带来的管理难题,日照市靠前一步,紧抓问题导向,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现行法规规定并结合日照实际,对城市道路命名管理、住宅区建筑物名称管理,进行职责明确和体制理顺。2018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日照市主城区道路命名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道路命名原则、职责、程序等,主城区道路命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19年12月,《日照市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管理规定》出台,建立了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了新的不规范地名的产生。2018年,市民政局联合曲阜师范大学着手研究编制《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查阅资料文献、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等形成了送审稿,2021年1月,日照市政府以日政字〔2020〕1号文件批复了该《规划》,为全市主城区地名管理明确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在“一规划两办法”的框架下,日照主城区新命名道路53条,更名7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群众认可;全市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备案600余个,实现了地名工作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的转变。

二、加大协调力度,建立部门协作联通机制

主动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加大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在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备案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服务靠前,将名称备案关口前移至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办理,相关部门核发许可以及有关证照时,将名称备案书作为必备文件,彻底解决了住宅区、建筑物命名滞后的问题。市政府、市民政局多次就住宅区、建筑物名称管理工作召开部门协调会,要求住宅区、建筑物更名备案完成后,民政部门将更名备案信息通报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住宅区、建筑物涉及的信息载体进行有序清理变更。2021年,配合全市无证明办事系统建设,民政部门将已备案的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信息全部录入系统,通过数据平台,实现了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三、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名称备案公开机制

日照市主动加大住宅区、建筑物名称备案工作的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把该项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对外服务窗口,借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事先公开政策规定。在山东政务服务网、民政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公开宣传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备案政策,办事企业可对照政策规定自查名称是否符合要求,为企业提供办事依据。二是事中公开工作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图,公开咨询电话,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线上依托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一键填写信息、一次提交材料,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三是事后公开办理结果。在民政局门户网站长期公开全市所有住宅区、建筑物备案信息,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方便企业及办事群众查询使用。

四、广泛征取意见,建立公众参与联动机制

地名作为最常用的社会公共信息之一,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地名管理工作中,广泛吸纳民众意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尤为重要。在道路命名工作中,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集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评估、征询道路附近单位和居民代表意见。对于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必须进行回应。《日照市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也明确,拟申请更名、注销名称的,应提供证明业主同意的材料。在我市地名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联合曲阜师范大学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同时征求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今年以来,日照市组建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专家库,将20位在地名管理、城乡规划、人文历史、地理民俗、语言文字等领域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专家学者纳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全市地名命名工作的专业指导作用,全面推进地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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