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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对10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1- 11- 12 17: 15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对10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民办山东建设学院、山东启德投资发展促进中心、山东科瑞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中科建筑建材机械研究所、山东泰丰纳米涂镀新材料研究中心、山东东方中医药研究院、山东省华鲁皮革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山东汇文教育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山东精工汽车研究院、中外合作威海建华外语学校等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三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按要求接受重点检查等违法事实,情节严重。山东省民政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以上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今年以来,山东省民政厅已累计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14家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动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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