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1-00454 组配分类: 重点任务信息公开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1-10-11

【任务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二)

发布日期:2021-10-11 15:45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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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主要任务

牵头部门

推进落实情况

责任处室

聚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求突破见实效

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各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左右,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再提高5%左右。

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4月15日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鲁民〔2021〕29号),全面部署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高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保障范围、提高标准、资金保障等事项,确保提标资金直达基层和困难群众。截至5月20日,全省16市全部出台提标文件,完成提标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812元、630元,较上年末分别提高10.9%、12.9%;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144元、878元,较上年末分别提高11.9%、14.3%;全省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988元、1583元和1226元,比上年末分别提高12%、11.9%和18.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综合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60元、141元,比上年末分别提高11.1%、11%。

2.6月2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1号),自7月1日起,第八次提高全省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增幅5.63%,高出国家标准57元。

社会救助处、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

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3万张以上,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3万个以上。建设改造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150处、农村敬老院120处。

省民政厅

1.将养老重点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到市,依托省养老管理平台,研发了省养老服务重点任务模块,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实时调度。

2.3月12日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扶持政策,引导各地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3.下发《关于开展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完成为具备行动能力的失智老年人发放定位手环任务。

截至9月底,全省共增加护理型床位2.88万张;已改造敬老院122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193处,建设改造任务已完成;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31444个,已完成发放任务。

养老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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