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1-00423 组配分类: 执法数据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1-01-29

2020年度省民政厅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29 13:04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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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分工方案要求,深入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一、坚定自觉扛牢民政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始终站“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定自觉扛牢政治责任。一是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根据厅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将“省民政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省民政厅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组成人员。及时印发了《2020年全省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把牢民政法治建设政治方向、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民政领域立法创制、民政“放管服”改革、执法能力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对全省民政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将民政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在年度全省民政工作会上对民政法治建设作出部署。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出台养老服务条例、宪法进社区及省公共安全应急条例民政条款起草等重点工作,带头学习研究,全程推动落实。同时,要求政策法规处对省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涉及我厅的12项工作任务实行定期调度,及时查缺补漏,狠抓落实。2020年11月6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导组对我厅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给予好评。三是认真落实经常性议法学法制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召开学习(扩大)会议18次,其中7次安排学习研讨法治方面的内容,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起草的《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以及各类重要政策文件,均及时提交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审议。将学法用法纳入支部书记年终述职,有力促进了各项民政法治工作落实。

二、大力推进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创制。一是扎实做好养老、慈善等立法工作。《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5月1日起施行,为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法治保障。《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顺利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议初审。高质量完成《山东省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民政条款起草任务,报送立法建议条款13条,全部被采纳。二是推动调整村(居)委会任期及换届选举时间。积极推动山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工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作出决定,将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由3年调整为5年,将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为2021年。三是加大民政政策创制力度。提请省两办印发《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山东省设立镇标准》《山东省设立街道标准》。以省民政厅名义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社会救助主动告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推行社区“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等创制文件21个。

三、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完善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思路举措。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民政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优化“三项服务”(政务服务、扁平化服务、掌上服务)、强化“五个监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好差评监管、实地督导检查)、完善“四个平台”(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办公自动化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的民政“放管服”改革总体思路,为统筹推进民政“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思路引领和有力保障。二是认真做好省级民政权力下放工作。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完成了社会组织登记、收养登记、经营性公墓审批等12项民政权力事项向有关市民政局、审批服务局、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48个单位放权工作,及时与各承接单位签订了委托协议书,统一制发了“山东省民政厅委托事项专用章(2号)”,举办了业务培训班,指导各承接主体重塑办事流程,推进“一网通办”。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民政厅放权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民政放权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加强民政放权事项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三是着力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制定了《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工作方案》《山东省民政厅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落实措施》,结合实际确定重点任务措施34条,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落实情况每月一调度,推动落实到位。四是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将新建和扩建经营性公墓审批纳入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应进全进;取消了社会组织换届事先报批和成立登记现场勘查环节,完成了社会组织法人库升级改造和社会组织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相关事项“一网通办”;将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前移至审核审批前,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公示和民主评议,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7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24小时内先行救助;开发建设了山东省养老机构网上备案平台,实现“不见面备案”;优化了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流程,取消了生活补贴申请,将护理补贴审批权由县级委托下放乡镇;全省86%的城市社区已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实现进门“只找一个人,能办所有事”。

四、强化民政权力规范运行和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把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作为提高决策质量的重要途径,完善了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了公职律师档案,并将公职律师执业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将“放管服”改革要求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围绕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等政策文件,2次邀请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和利益相关方列席厅长办公会。组织5名公职律师全程参与《民法典》涉及民政法律风险座谈研讨;会同法律顾问制定了《民法典民政相关条款汇编与解析》,审查规范性文件8个、各类合同文书77个、行政处罚决定3件、提供法律咨询190多件次。二是加强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针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先后4次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实地督导,主动发现问题,督促各地举一反三抓整改。针对电视问政发现的养老院建设、婚姻登记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连夜召开整改部署会,第一时间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地抓整改。三是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8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41件,通过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3800多条,回复网民咨询1631件(次)。每半月刊发一期《山东民政舆情》,及时发现和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实施、履行行政审批(许可)、落实监管职责等纳入对厅机关处(室、局)和厅属单位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确保了各项民政权力事项依法运行和落实。

五、着力提高民政执法监管能力水平。一是加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力度。编印了《山东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规范了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程序,统一了执法文书。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78件,打击非法社会组织277家,处理投诉举报及转办移交的违法违规线索50余件,将575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将57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扎实开展全省民政领域涉企服务违规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排查行业协会商会5200余家,整治行业协会商会31家。二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力度。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养老机构4类监管事项纳入2020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抽查、检查养老机构211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利用自建系统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查社会组织138家,抽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2件;接待群众来访161批次223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49件,办理网上信访203批次,办理上级交办督办信访事项14件,化解5年以下积案2件。

六、深入扎实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了民政部、司法部暨山东省、济南市2020年“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采取赠送宪法读本、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和开展宪法大讲堂等方式,大力推动宪法进社区入家庭,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二是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开展研讨交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联合省有关部门举办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视频培训会。2次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处(室、局)负责同志等相关人员开展民法典法律风险防范研讨。全省民政系统累计发放民法典读本1.1万余册,开展辅导讲座和培训120多场次。三是扎实开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的通知,面向全省民政系统印发养老服务条例单行本3000册。联合省人大法工委召开了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省电视台、省养老服务信息网分别开辟了学习宣传专栏,通过中国社会报、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了政策解读。同时,组织各级民政部门采取会议部署、专题研讨、专题培训、基层宣讲、设立宣传网页和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及时制定了关于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方案,将与民政相关的法律条款逐条列出清单,制定落实措施。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暨全省民政系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视频培训会议,邀请山东大学专家作专题讲座。专门下发通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作出部署,组织各级民政部门采取专家授课、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面向全省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以及基层关爱服务人员、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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