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远大脑科医学研究院注销登记的批复
鲁民函〔2020〕109号
山东远大脑科医学研究院:
你单位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注销登记。
山东省民政厅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