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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部署做好民政领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发布日期: 2020- 07- 24 10: 37

7月23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民政领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严肃值班备勤纪律4个方面,扎实抓好民政领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时刻绷紧民政服务机构防汛抢险救灾这根弦,坚决做到“十个到位”,切实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预案编修演练。以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设备、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方面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建立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的,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紧紧围绕一线抢险救灾、人员撤退转移、防汛物资储备等重要环节,立即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实战演练。

三是发挥民政职能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加强汛期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是严肃值班备勤纪律,及时报告有关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突发重大险情和人员伤亡等,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提高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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