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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发布日期: 2020- 07- 21 15: 03

近日,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鲁民函〔2020〕90号),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对村(居)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旨在培训和指导广大村(居)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宣讲重点突出四大模块10个主题,一是法规政策宣讲。1.《民法典》有关监护、收养及宣告失踪(死亡)及其他儿童权益维护方面法律法规的适用讲解;2.预防和打击针对儿童的不法侵害的法治案例宣传教育;3.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及权益维护。二是履职政策宣讲。1.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履职及服务技巧;2.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规定。三是家庭教育宣讲。1.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2.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亲子沟通技巧,融洽亲子关系,帮助提升亲情关爱能力。四是儿童自护宣讲。1.儿童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等安全自护教育;2.儿童防拐骗、不良行为矫正等自我保护和行为矫正教育;3.儿童心理疏导、情感关爱等自我心理情绪调整教育。

宣讲活动按照“民政牵头,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宣讲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到2021年6月,分两个阶段进行,实现全省所有村(居)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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