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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动态
适应形势发展 坚持放管结合
推进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规范运行
发布日期: 2020- 06- 23 10: 03

2019年以来,临清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要求,将原来由市民政局承担的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开展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强化市民政局监督、管理、服务职能,明确镇街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优化救助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救助效率,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规范的服务,较好的形成了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一、坚持依法推进,探索工作路径,确保放得下。一是明确职责内容。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通过了《临清市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授权了委托下放权限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市民政局、镇街和村居(社区)委员会等三级单位的29项工作职责,确保了各级各部门在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中责任主体落实到位,确保了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科学、高效运行。二是坚持试点先行。经市政府授权市民政局将全市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确定烟店镇、新华路街道办事处、金郝庄镇为先行试点单位,突出重点对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精简救助申请材料、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完善监督管理渠道、进行档案材料备案、做好救助政策宣传、加强日常动态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经验做法。三是规范行政文书。专门印发了《临清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临清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行政文书(档案材料)的意见(试行)》、《临清市民政局、临清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档案材料和行政文书进行规范。取消了收入证明、疾病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纳税证明、学生在校证明以及其他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证明事项,积极推行减证便民,真正做到了规范有序。

二、提高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接得住。一是充实工作力量。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突出强化社会参与、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内容、统筹救助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24名社会救助专职协理员。各镇街根据辖区人口配备了3-5名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全面建立了网格化民政协理员队伍,人口在2000人以下(含2000人)的村(居)配备1名协理员,人口在2000人以上(不含2000人)的村(居)配备2名协理员,采取兼职或专职的方式做好各项民政工作。通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调配,全市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突出重点加强了社会救助业务的专题培训,认真梳理了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编制成册印发镇街、社区、村居,及时做好了政策解读、解疑答惑。市民政局采取集中培训、视频授课、印发资料、以会代训、实践代培等方式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全面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简化工作流程。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前置,简化审批流程,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民主评议和审批公示两个环节。将原来的分级审核审批调整为镇街直接审批,村居(社区)主动发现,帮办、代办,市民政局事后抽查监管,有效缩短了审批周期。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流程再造后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由5步简化为3步,特困供养办理时间缩短近一半,临时救助最快1个工作日审批结束。同时,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救助无纸化网上申请审批流程,努力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进一步提升了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四是强化便民服务。临清市被确定为山东省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创新试点单位以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重点突破、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化手段,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探索指尖办掌上办等便民服务方式,依托微信公众号开通我要救助专栏,有救助诉求的居民可结合个人实际状况或通过村居干部、周围邻居、亲戚朋友通过微信平台将有关信息上传至临清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行动方便的群众可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有关救助,也可拨打社会救助热线电话进行申请,个人申请确实存在困难的可委托村(居)委员会代为办理。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转办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在依托微信公众号我要救助专栏提报申请救助信息的同时,临清市坚持线上线下救助同步实施,转介服务良性互动机制同频共振,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同向发力,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管得好。一是坚持部门联动。市民政局负责完善措施、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无缝衔接。市财政局负责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及时拨付,绩效管理;审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负责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日常检查监督;扶贫部门做好扶贫政策措施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市委编办、人社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力量的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安、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医保、卫生健康、教育体育、住房城乡建设、退役军人、市场监管、税务、统计、司法、残联、工会、团委、妇联、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规范完善社会救助有关工作制度。各镇街成立了相关工作机构,加强了对审批权限委托下发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二是依托平台运行。依托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信息公示、变更、退出等环节通过系统操作实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受理、审核、审批、变更、退出等系统流程与纸质档案信息同步,信息系统数据、纸质档案信息、公示内容三项信息一致。确保了与财务台账信息一致率达到100%,问题数据提示率低于5%,电子行政文书合法、规范、标准,同步形成相应的电子档案,确保了数出一源、底数精准、信息完整、材料齐全三是破解难点堵点。市民政局组成8个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开展情况、综合信息平台使用情况、宣传栏和低保公示栏情况、各类档案管理及工作队伍建设情况、临时救助和低保备案情况、兜底保障排查工作台账整理完善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10个方面34项内容进行了督导检查,梳理了镇街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的难点和堵点,召开调度会、座谈会采取案例分析、难题剖析等方式,对镇街不好把握的难点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堵点进行了探讨,有效破解了社会救助的“肠梗阻”,真正打通了服务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确保走得稳。一是强化信息核对机制。依据《临清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定期比对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状况、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对,及时将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严格做到了“凡进必核、定期复核”。积极创新了一二三一管理法,即一年两次复核,对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满三年的重新评议一次,及时掌握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状况的变动情况,为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实现了社会救助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二是落实长期公示机制。15个城市社区和600个村(居)委会制作安装了1230个公示栏,对政策流程、审批意见和长期公示工作进行了规范统一,依托临清政务网信息公开栏和镇办、社区、村居公示栏,做好了政策要求、工作流程、救助标准、保障对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长期公示,倾力打造“阳光救助”,促进了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建立多维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全领域、无差别、均等化服务模式,逐步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受理模式,全面实行社会救助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和全流程监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免费代办制、AB岗工作制等日常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了社会救助审批事项多维监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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