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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动态
临清市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推进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融合发展
发布日期: 2020- 06- 23 10: 02

近年来,临清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把养老服务作为幸福工程、暖心工程、民生工程抓紧抓细抓实抓好,以子女安心、老人开心、政府放心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离家不离村、养老有保障的新路径、新举措,扎实推进幸福院+周转房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延伸触角,提升服务,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的现实问题,积极打造农村养老新模式,在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中推进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融合发展。

一、统筹推进,高点定位,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按照省委、省政府20件民生实事决策部署和聊城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依据山东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方法步骤,选择康庄镇和金郝庄镇12个村200套“新型农村幸福院+周转房”作为试点项目,明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建设、分工协作推进。一是坚持统筹推进,统一基础配备。创新探索出统一部署任务、统一规划选址、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办理手续、统一工程招标、统一整合资金、统一督导监理、统一开展验收、统一组织移交九个统一的建设模式,市民政及有关部门、镇街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实施,确保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工。新建成的新型农村幸福院统一基础配备,每套房屋均按照“四个一”,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设计,床铺、桌椅、锅碗瓢盆等设施一应俱全,布局合理,还配有专门的功能房。二是公正透明入住,助力老人增收。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印发了《临清市农村幸福院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四类”困难家庭工作台账,按照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街审核的程序确定了入住人员,并采取“契约式”协议管理,厘清了法律责任。对搬入幸福院老人的原有土地采取自行处理加村委会兜底的办法,老人可以按照自己意愿将土地交由亲属帮忙耕种或流转,也可交由村集体代为流转或运营,既让老人安心养老,又实现盘活土地和宅基地等闲置资源,增加收入。三是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协作。在试点任务建设上,主要领导亲自抓,市委书记何宪卓、市长祁学兰多次到项目建设现场调研指导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行政审批及试点所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对每个幸福院建设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具体到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幸福院的建设、运营、监管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全程督导任务进度、把关工程质量、协调矛盾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开创养老服务新局面全市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69个,其中养老机构10处、农村幸福院36处、新型农村幸福院12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1处,养老床位570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9张。一是科学布局中心敬老院。综合考虑床位数量、服务能力和区域内供养人数等因素,按照就近向好的原则形成了以东、南、西、中四个中心为基础的“30分钟基本养老服务生活圈”,既充分尊重特困供养人员的选择,又及时满足困难群众就近入住的需求。二是创新管理农村幸福院。针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形成监管合力。在原有农村幸福院的管理上,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协会组织、自主互助”的要求,依托村民自治和村集体经济,在建制村或农村社区建设的幸福院,由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生活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有效解决了影响和制约规范运行的矛盾问题。三是统筹推进其他养老机构。按照“标杆引路、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积极打造了市医院颐养中心、天佑养老院、新华博爱养老院、红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示范院区,以此为引领带动形成了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齐头并进的发展局面。

三、拓展功能,规范运营,打造养老服务新品牌积极打造中心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城市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新品牌,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组织对大辛庄中心敬老院、老赵庄中心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改革,委托有医疗资源和养老服务经验的市人民医院托管,为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照护、医疗服务、心理疏导等服务,盘活了各类资源,创新了服务模式,多维融合养老模式初步形成。二是发挥供养资金效能,保障特困人员受益。全面实施中心敬老院质量提升工程,更新生活设施,完善基础设施,集中改造院内绿化、消防设施,配齐配全保障物资,提供优质养老环境,最大程度发挥了供养资金的效能,有效避免了资源浪费。三是统一特困供养标准,提高供养服务质量。在全面兑现特困供养人员吃、穿、住、医、行、教、葬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供养标准和服务质量,统一定制服装,统一配备基本生活用品,统一制定食谱,统一实行配餐,切实提升了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质量。按照照料护理人员与自理、部分丧失和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不低于1:101:61:3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集中供养护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获得社会高度认可。四是规范分散供养制度,形成完备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卡制度,明确了救助供养资金发放标准、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服务人、监督电话等内容,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悬挂,市民政局定期对供养人员满意率、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个人诉求答复率等方面抽查,进行质量评价,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与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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