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福康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民政部2019年“福康工程”项目安排,下达我省项目资金共计283万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一、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由山东省民政厅组织实施,相关市、县(市、区)民政部门配合,山东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在临沂市沂水县、平邑县、沂南、莒南、费县5个贫困县共为312名贫困家庭肢体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615件。
二、项目实施范围。“福康工程”主要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中肢体残疾人装配或更换假肢、矫形器、助行器等康复辅助器具。
三、项目配置服务。根据县级民政部门筛查汇总的受助残疾人情况,山东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制定《康复辅具配置服务日程表》,安排技术专家小组到现场集中为受助对象进行康复辅助器具筛查配置服务:第一次为受助对象进行残情检查评估及假肢矫形器测量取型;第二次进行假肢、矫形器等定制类产品试样及辅助器具安装服务,为有需求的受助对象提供专业康复训练指导。
山东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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