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得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等次

发布日期:2020-05-12 11:09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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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我省获得优秀等次,位列全国第五名。

根据《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民发[2016]242号)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这次评价指标分为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和工作效果3项,包括13个方面评价内容以及工作创新加分项、供养机构安全事故和工作不到位重大事件扣分项,经地方自评、部门联评和第三方抽样调查,结合2019年民政部机关蹲点调研反映的有关情况,民政部、财政部对各省份评价指标进行逐项评分,并划定了评价等次。其中,分项评价中,我省“工作管理”为第三名,“工作效果”为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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