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0-00319 | 组配分类: | 重点任务信息公开 |
主办单位: | 制发日期: | 2020-12-29 |
【承诺公开】2020年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三)
公开承诺事项 | 完成情况 | |
省民政厅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 |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正风肃纪,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1.制定并落实2020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和党员干部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年内厅党组开展30次集体学习,中心组围绕13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通过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制定印发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联动工作机制,明确18个协同事项。聚焦陈先运案,在全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警示教育,落实7项具体措施,使全厅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洗礼和警示启示。 |
2.扎实做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服务机构安全运行。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1.多措并举,做好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康复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无疫情。民政部《儿童福利领域开展新型冠状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专期刊登我省做法,青岛市儿童福利院作为我省儿童福利机构代表在全国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阶段性检视交流总结会上作交流发言。 2.下发多个通知,加强对下指导,开展困难群众需求排查,对在疫情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采取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采取先救助后补说明、对外来人员突破户籍限制、适当上调临时救助标准、3-6月阶段性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价格临时补贴覆盖范围并将补贴标准提高一倍等措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在7月民政部召开的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会暨民政工作年中分析视频会上我省做典型发言。民政部简报2次、省脱贫攻坚简报1次刊载我省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人民日报》6月21日给予报道。 | |
3.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 | 1.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组织开展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救助福利政策主动告知机制,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数量比上年净增24.1万人。落实城乡低保标准与上年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从今年1月1日起将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大幅度提高到全国平均标准以上。在7月民政部召开的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会暨民政工作年中分析视频会上我省做典型发言。民政部简报2次、省脱贫攻坚简报1次刊登我省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人民日报》6月21日给予报道。在全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中我省列全国第五名。 2.统筹运用敬老院安置、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做到“愿进全进”,全省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3.85%。 | |
4.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建设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网络平台,推动社会救助政策和资源统筹衔接。 | 在指导德州、威海、滨州等地开展统筹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服务保障能力基础上,省级层面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系统研发已完成并计划于近期上线运行。目前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已归集9个部门34类数据;“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设计开发了统一受理功能,涉及10个社会救助职能部门31个救助事项;省级核对系统已与17个部门、单位50类数据实现了信息核查比对。我省是全国为数不多建设跨部门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网络平台的省份。11月3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对德州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数据平台做法批示肯定。指导威海市打造的“智慧民政服务效能跑出加速度”经验被省大数据中心作为全省唯一案例推送并成功入选全国“星河”优秀案例。在年度全国核对工作会议上我省介绍经验。 | |
5.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探索儿童福利院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特教学校(班)。 | 1.着力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对标全国前列水平,推动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11月上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省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74元、1415元、1415元、1054元,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明天计划”“助学工程”有效开展。组织开展“孤儿健康关爱行动”,为有意愿的7186名孤儿安排体检,为8136孤儿建立健康档案。为符合条件的1365名孤儿发放每人每年1万元助学金。 3.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全省16个市儿童福利院,全部设立特教学校(班),全部成为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定点机构。 | |
6.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级分类保障制度,实施“福康工程”和“齐鲁福彩助残行动”,为困难家庭残疾人安装康复辅助器具;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行动,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 1.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级分类保障制度。2019年和2020年两次提高了补贴保障标准,今年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48元,较2019年提高33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23元,较2019年提高23元。 2.实施“福康工程”和“齐鲁福彩助残行动”,投入947万元,为1305个低保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免费安装康复器具2717件。 3.6-8月,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11月10日下发通知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联合省委政法委等10部门制定了《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了照料服务、甄别寻亲、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四级网络和队伍建设7个方面服务大提升行动,全年救助13781人次。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长期滞留人员甄别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的通知》,建立长效协同工作机制,全省共落户安置长期滞留人员483人。 | |
7.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新建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600处,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 制定了敬老院改造提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护理型床位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三年行动计划,录入山东养老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项目化管理。向各地预拨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奖补政策,全省建设养老服务设施1266处,其中乡镇敬老院155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22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31处、农村幸福院660处,超额完成计划600处的任务。 | |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相关工作。制定《关于深化村级议事协商活动的指导意见》,培育1000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联合省委宣传部推选一批“齐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 一是3月份,在各市推荐、省民政厅复核基础上,推选20名“山东战‘疫’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与省委宣传部于4月2日举行了“山东战‘疫’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云发布仪式,并配合省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二是积极协调省人大法工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推动3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做出决定,将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三年调整为五年,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至2021年。 三是10月份,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村级议事协商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培育1000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向民政部报送30个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形成一批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村级议事协商模式。 | |
9.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机制,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规行为。 | 会同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民〔2020〕24号)。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发改经体〔2020〕676号)。全省5396家行业协会商会列入脱钩范围,已脱钩5380家,基本完成脱钩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48号),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降低收费1.02亿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非法活动,全省共开展行政约谈和责令整改1780件,作出行政处罚978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277家。 | |
10.推广沂水惠民礼葬经验,落实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到2020年底,每个市、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3处乡级或村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 | 1.积极推广沂水惠民礼葬经验。今年2月,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对沂水经验高度赞扬,并作出重要批示,民政部简报向全国推广介绍沂水县惠民礼葬经验做法。全省16个设区市136个县 (市、区)面向辖区居民实现了遗体运输、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平均每件丧事减免1000多元。 2.加快推进绿色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全省16市全部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其中市级公益性公墓20处,县级159处,乡镇和村级7952处。 | |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起草、论证和提报审议工作。加大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监管力度,统筹做好全省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慈善奖”、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评选活动。 | 1.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完成年度立法目标任务。 2.加大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监管力度,统筹做好全省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慈善募捐活动。截至11月30日,全省322家慈善组织累计募集款物达30.28亿元,全省拨付湖北疫区的慈善捐赠款物累计12.10亿元,位居全国第一。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统计报告制度,已向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上报90期,向民政部上报42期。三是加强慈善捐赠监督管理,先后多次下发通知,对慈善组织依法规范接受使用捐赠款物、及时准确公布捐赠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做出安排。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四是指定22家慈善组织作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受赠人,保障了疫情防控进口捐赠物资“绿色通道”的畅通。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荣获“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鲁言竹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3.9月30日,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批复,下发了《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鲁民函〔2020〕122号),组织开展了评选活动。 4.1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58号),评选齐鲁和谐使者149名。 | |
12.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科学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组织各市民政局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自评,联合8个业务处、推动第三方机构赴16个市、118个县(市、区)、347个镇(街)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座谈、访谈、入户走访等,召开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题培训会,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为山东“十四五”民政发展规划建言献策的公告》,先后向省委办公厅、省发改委等提供“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研究材料10余份,召开了《山东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征求了各市民政局意见建议,形成了“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待审稿)和“十四五”规划文本初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