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助推基本民生保障再上新水平
今年以来,滨州市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城乡低保对象达到7.8万人,较上年底增加1.1万人,全市低保覆盖率达到1.99%。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5.6万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67%,切实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提高兜底保障水平。今年,滨州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10元/月和5316元/年,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375元和26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7000元/年,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10、1/6、1/3的比例确定,滨城区、邹平市、博兴县、高新区分别提高到2076元/年、3460元/年、6920元/年,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分别提高到1860元/年、3100元/年、6200元/年。
二是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结合兜底脱贫攻坚,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取政策清单、问题清单、结果清单“三单制”,落实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今年以来,“支出型”贫困纳入低保3145人、重度残疾纳入“单人保”2066人、特困人员新增8318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了“五有”要求,建立了照料护理服务卡。通过比对排查,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人口分别增加1.4万人,达到5.6万人,强化了兜底脱贫攻坚作用。
三是健全统筹衔接机制。开发了“e家大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及临时价格补贴、牛羊肉价格补贴等66项政策纳入平台运行,归集了30多万条救助数据、5000万条医疗数据以及全市391万人口基础数据,实行自动比对、自动推动,推动关联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同时,完善了信息核对系统,扩大了信息核对数据源,实现了户籍、车辆、医疗费用、保险、殡葬等18类信息的共享。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对各类核查对象进行信息核对,为动态调整救助对象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