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民政要闻
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获民政部、财政部绩效
考核“优秀”等次
发布日期: 2019- 09- 30 10: 56

9月25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民函〔2019〕99号),山东省获得“优秀”等次,这是近年来我省第四次获此荣誉。

今年3月份,民政部、财政部通过委托第三方抽样调查、组织实地核查、社会救助司处室联评等方式,对各省社会救助对象准确率、救助有效性、政策知晓率、社会满意度、创新经验等50项工作指标进行抽样调查,在综合考虑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各省2018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效果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并划定绩效等级。经过考核评价,山东省考核为“优秀”等次,其中“工作效果”分项考核位列第1,“工作管理”位列第3。

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救助政策、提升救助能力、提高保障标准、创新工作实践、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社会救助政策有了新突破。出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的衔接,2018年省扶贫考核获“优秀”等次。将精简退职老职工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凸显了政策温度。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对困难群众做到“雪中送炭”。二是社会救助能力有了新增强。推行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缓解基层救助服务和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打通群众救助和政府服务“两个最后一公里”。三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有了新提高。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列入20件重点民生实事。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63元、412元,所有市农村低保标准全部高于省定扶贫标准。43%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临时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统一。省级公益金10年累计安排资金1亿多元、救助4.7万名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四是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有了新进展。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政部在临邑县蹲点调研推出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临邑经验”。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打造多维救助“城阳模式”。五是社会救助监管有了新提升。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部省市县”四级核对平台贯通运行。低保“五级公示”的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多种媒体方式宣传政策,开设媒体“温暖小筑”专栏,推出“小助”亲民形象,打造“阳光救助 温暖救助” 品牌。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