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党组、市属有关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申报“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建工作项目的通知》(聊组明电〔2019〕2号),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现将《聊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聊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
附件2:《聊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
附件3:《聊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细化工作指标》
中共聊城市民政局党组
2019年7月30日
附件1
聊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类指导和项目化推进的通知》(聊组通字〔2018〕10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建设规范化社会组织党组织为着力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社会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目标任务
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建强、发展强”的目标,严格按照“六好”党组织的标准要求来进行,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逐步提升,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进步。
三、推进措施
(一)摸清现况,规范标准。对申请创建单位的党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拟创建单位经营运行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党员队伍情况、领导班子情况。对照创建标准,找差距,补不足,将规范项目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提高效能。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党内制度,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谈心谈话等制度,建立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三)创新载体,打造亮点。创建“双强六好”党组织要充分考虑社会组织区域分布、行业特点、工作特色,在深入开展创建“双强六好”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要开展学习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创新党组织的活动载体,精心制作方案,打造创建亮点。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9年8月上旬)宣传动员。下发活动通知,营造全体党员共建共创的浓厚氛围。各党支部按照创建标准抓好软硬件建设,开展好相关的主题活动。
(二)第二阶段(2019年8月中旬-9月底)积极创建。各党支部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按照《聊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细化工作指标》,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进度、措施及相关责任人,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第三阶段(2019年10月)考核确认。市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座谈走访等方式考核确认。对创建合格的单位,报市委组织部验收,予以挂牌。
(四)第四阶段动态管理。市民政局对党建示范点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对党建示范点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对工作退步、标准下降的,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撤销党建示范点称号。
附件2
聊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
申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社会组织,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党建标准,切实做到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能够代表基层党建先进水平;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党的活动经常、富有成效,党建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党建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显著。具体标准为:
双强:党建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发展强,坚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发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实现党员和群众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六好:一是支部班子好。党组织班子健全、结构优化,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完善,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高,党建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是党员队伍好。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党员教育培训经常有效,主题突出、紧贴实际;党员素质优良,主动亮明身份,按时交纳党费,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组织生活好。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开展,成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内容丰富、吸引力强;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每年年底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四是制度落实好。建立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常态长效;全面落实理论学习、民主评议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范围内开展好工作。
五是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结合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的活动,把党组织活动融入到业务发展的各个方面,以党建工作引领社会组织各项事业发展。
六是群众反映好。保持党支部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党组织及所在社会组织能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加公益活动,工作赢得会员和服务对象的认可;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 附件3 | |||
| 聊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细化工作指标 | |||
| 项目 | 分值 | 指 标 | 评分 |
| 班子配备 | 10 | 1.党组织按要求配齐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分工明确,廉洁自律,在党组织中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2.党组织书记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党务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思想工作,善于协调各方关系,群众威信高。 | |
| 理论学习 | 20 |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考勤五落实; 2.每季度安排集中学习的次数不少于1次。 | |
| 决策议事 | 5 |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向所在社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2.党组织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社会组织重要事项。 | |
| 作用发挥 | 5 | 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 |
| 组织设置 | 10 | 1.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党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按时完成到期换届和任期内委员缺额补选选举任务。 | |
| 组织活动 | 10 | 1.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4次组织活动,活动要有主题、有内容、有效果,党员参与率高; 2.鼓励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将党建活动融入社会组织的业务中,把党组织活动与社会组织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提高职工素质,凝聚团队合力。养老机构和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要争取把服务对象和志愿者中的党员纳入组织活动。 | |
| 党员发展 | 5 | 1.认真做好从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重把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育成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2.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文书档案填写完整规范。 | |
| 常规工作 | 5 | 1.党组织各项活动和会议制度规范、记录齐全; 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时准确,无拖延超期; 3.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符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4、近2年内所在社会组织无重大信访事件。 | |
| 民主选举 | 10 |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 |
| 阵地管理 | 20 | 1.党员活动有场所,有党旗、有设施、有标志、有书报、有宣传阵地; 2.有党建工作档案和台账,记录详实,收集及时,保管妥当,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分类归档清楚; 3.党组织工作职责等制度上墙,内容齐全。 | |
编辑: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