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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标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全省性社会组织有关审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 06- 05 14: 53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民函〔2017〕109号)和《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购〔2018〕3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全省性社会组织有关审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

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财务抽查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审计以及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专项审计等。

二、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名;熟悉政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制度;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经验。

三、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按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证明材料、承接类似审计工作合同书复印件等。

(二)审计价格。以社会组织所在地(省内16市)、审计项目类别、审计资金规模等为要素计算审计价格。

(三)审计方案、人员配备、审计承诺、合理化建议、服务要求偏离表等。

四、评审程序

本次招标工作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进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分标准,接收参与投标单位标书。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次序推荐会计师事务所。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确定6至8家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五、投标时间和联系方式

投标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5日。

投标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北楼5003室。

联系人:孙萍,联系电话:0531-86109967。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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