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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项目结果公告
(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评估项目)
发布日期: 2019- 06- 13 17: 26

山东省民政厅(购买主体)通过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了以下项目的购买活动,现就购买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评估项目。

二、购买服务内容:制定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评估办法及标准,综合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对济南市章丘区等6个县(市、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张家楼镇等19个乡镇的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三、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人民币):合同金额56000元(其中服务成本46500元,耗材成本5500元,管理费4000元)。

四、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的原因:符合《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暂行办法》(山东省财政厅鲁财购[2017]6号)第十四条规定的(四)、(六)情形。1.承接主体长期专注于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领域研究,具有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专家力量和相关经验,曾承接山东省民政厅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有关项目,由其继续承接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评估项目,能够保证服务项目的延续性,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2.本项目采购金额较小,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将会增加成本。

五、确定的承接主体(乙方): 山东师范大学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蕾;联系方式:0531-86152869。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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