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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启动第四批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 2019- 05- 14 17: 51

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近日山东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启动第四批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工作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实施,不向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明确,凡是2017年4月30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评估等级满五年有效期的以及未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评估。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评估:2017、2018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或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2016、2017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2018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基金会未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 不符合评估条件其他情形的。

此次评估共分为10个类别,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公益类、体育类等6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民办院校类、科技类、公共服务类等3类,基金会1类。评估总分为1000分,其中党的建设分值为500分。省民政厅将在第四批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中接受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不断完善评估机制,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省民政厅和各职能部门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对社会组织进行奖补资助、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参考,鼓励3A级以上社会组织享受优惠政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工作目标。


                                                                                               (来源: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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