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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难题,进一步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发布日期: 2019- 04- 17 17: 14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然而当前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暴露出选民和候选人资格认定难、组织参选难、程序不合规、贿选等问题。笔者针对以上问题,对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提出建议。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委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把好关口,突出政治标准,明确党的政治建设占统领地位,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理顺乡村关系。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应集中在选举法制宣传和改进选举办法上,创造公平、严肃的选举环境,指导村民理性参与,更好地表达意愿。加强对乡村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引入合理的竞争机制。加大对依法选举的宣传力度,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

健全法律法规。借助我国宪法、法律法规近两年集中出台并日益完善的契机,迅速建立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衔接的法律配套,周密考虑细节,进一步明确村干部的权责问题。特别是村干部滥用职权的处罚问题,规范裁定途径。强化罚则,对于村干部的罢免程序和条件,亦可通过完善法律来规定。完善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机制,以村民满意度和社会稳定度为衡量标准,改革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

严格选举投票程序与纪律。一是把握好选举过程中的细节。对选票的制作、分发和说明,会场、投票站的设置和安全保卫,以及指导人员和村选举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要求等都进行细化。二是细致审查候选人资格。建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等部门资格联审,过滤不宜提名人员。三是严格投票程序。秘密画票、独立投票,尽量减少法定的一人代投不可超过三票的做法。四是严厉打击违规操控选举。对违反组织原则和选举程序的,要及时纠正;对搞非组织活动,拉选票、利用家族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严厉制止。五是全程留痕。全程录像,有痕记录。六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向广大村民宣传守法律、明纪律、严程序的换届规程。

加强换届前的审计工作。可以由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村级审计督查工作,查阅账簿资料,利用党建云平台技术,通过审阅、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与相关的会议记录、合同协议、资金申请、批复及账务公开资料进行比对,核实收入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入账的完整性,审查费用支出的真实性,核实涉及的相关单位最原始的第一手资料,根据项目见实物,做到逐笔逐项核实。清理“带病”村干部,将他们挡在换届人选名单之外。

规范基层组织建设。要严把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及时查处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或者其代理人进入村委会班子。开展村务公开“民主日”和“暗访”活动,用制度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最大程度防止涉黑涉恶及腐败势力参与。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委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委会成员“作恶”和“变黑”。

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结合实际,整合各方力量,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构建新的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查处信访案件。重视来信来访工作,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平台,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来信、来电或直接到访反映的重点问题,作出答复和给出相应的处置方法。

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和确定候选人、登记选民公告、选举投票等环节上,要广泛深入地倾听广大村民的建议和意见,严肃地查处各种干涉和阻碍村民行使权利的违法行为。详细了解邻里纠纷、征地拆迁遗留矛盾等影响和谐稳定的难事和农村改厕、改气、城乡供水一体化、村庄卫生保洁、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移风易俗等基础建设内容,让村民出点子、献方案。

共同协商成为常态化。让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协商形式常态化,养成“共同商议、集体决策”的好习惯,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对于村民及代表提出的问题,分轻重缓急处理,也可以邀请在外英才、经济能人、乡贤等列席参与协商,并对协商结果公示。



                                                                                          (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李春杰  山东省嘉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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