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根据立法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就立法应该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法等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于3月底前发送至省民政厅: (一)电子邮件:sdmzfsc@shandong.cn (二)传真:0531-86057916 (三)信函: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邮编:250010) 特此公告。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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