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19-00386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19-12-23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60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将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2-23 18:03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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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宪宾代表:

《关于将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彩票公益金与精准扶贫项目进行对接,结合当地情况,制定精准扶贫计划,每年公布精准扶贫情况

近年来,我厅始终把兜底保障工作作为民政脱贫攻坚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助推脱贫攻坚。  2018年,省民政厅联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明确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及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等政策措施。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的意见》,临时救助标准上限由城乡低保月标准的6倍提高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12倍,实行急难情况24小时先行救助,小额救助乡镇直接审批。2018年底,我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年4583元,各地标准均超过省级扶贫标准。2019年,将全省50多万名60岁以上低保老人纳入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范围,60-99岁每人每年给予80元至380元的困难补贴;提高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省定最低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400元、920元、500元。

2018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修订了《山东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福彩公益金作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统一管理,形成资金使用合力,重点投入老年人福利项目、残疾人福利项目、孤残儿童福利项目、济困帮扶项目,以及符合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经省人代会批准,2018年省级公益金安排553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项目25000万元、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19500万元、优抚医疗补助、省级荣军医院休养条件提升、休养员医药和生活补助8000万元、贫困家庭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800万元、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补助1000万元、贫困地区农村社区服务能力提升1000万元 。2019年,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改革意见》(鲁政发〔2019〕1号)规定,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归并设立综合类“大专项”,省级公益金安排60100万元,其中用于老年人项目25000万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29200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5000万元、贫困家庭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900万元。

自2011年以来,每年6月底前,我们将上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二、关于在各地市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汇集地点,建立多个“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救助站”,对城市内需要救助的无家可归人员、孤儿、智障老人、残疾人提供住宿、医疗和生活救助

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您提出“在各地市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汇集地点,建立多个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救助站”,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建设规划、救助量等因素综合确定。目前,各地在现有的救助站或福利设施的基础上,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汇集较多的地点设立临时救助点或者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提供救助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属困难群众救助的一部分,2018年、201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分别为2000万元、29400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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