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19-00373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19-12-23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18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立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2-23 17:19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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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代表:

《关于建立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建议》收悉,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医养结合融合为重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步伐全面加快。

一、加强政策推动。一是强化政府主导。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91号文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从资金、土地、规划、融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创新性政策举措。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建立了由省直15部门参与的发展养老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推动优惠扶持政策和养老项目落地。三是积极实践创新。2016年,我省开展了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在全省不同类型发展地区选择18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每个试点单位安排2000万元扶持资金,聚焦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打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济南等6个市先后被确立为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资金扶持方面,省级每年列支10亿元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每张新建床位按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500元、5500元、6500元建设补助,对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在此基础上提高20%;对养老机构每收养1名自理、部分失能、失能老年人,分别给予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运营补助,连补三年;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和养老品牌给予一定奖补。二是用地保障方面,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省政府每年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对依法以协议价格取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已覆盖地区,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相同用途基准地价的70%比例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三是融资支持方面,省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运用金融保险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2015、2016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专门出台文件,对城乡民办养老机构新上项目,按照银行1年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3年的财政贴息。四是设施规划方面,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老旧小区不少于15平方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近日,住建、民政、国土、老龄办又刚刚联合下发意见,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落实。五是收益政策方面,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坚持以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突出社区居家养老,着力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省政府出台了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十二条”,从完善设施、培育组织、加大扶持、提升质量等方面,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加快建设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近5000处、农村幸福院1.1万处,建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00余处,培育或引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200余家。采取资金扶持、补贴运营、下放许可权、补助参加责任保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目前全省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2000余家,其中社会运营的养老机构近60%。积极助推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80%以上的小型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与周边医院、医疗诊所或卫生室建立了合作关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在建立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问题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保障基本养老。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为家庭困难的独生子女父母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对独生子女父母中经济困难、符合政府供养条件的,按照政策经评估后由政府供养;对不符合政府供养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入住养老机构或实现居家享受养老服务。二是突出社区居家养老。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辅助、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养老辐射带动能力,为独生子女父母提供一站式、网格化服务。鼓励个人和家庭兴办小微养老机构和服务组织,依托热心老年人家庭建设邻里互助养老点。推动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三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统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及社会各方面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创新融合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协作,鼓励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资源与周边医疗机构“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四是推动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加强志愿者服务制度建设,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志愿者管理,引导更多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不断提高为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是“空巢”老年人排忧解困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探索实施志愿者激励制度,通过“爱心银行”积分兑换服务、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方式,提高志愿者帮扶积极性。鼓励独生子女家庭加入到志愿者队伍当中,形成互帮互助的良性局面。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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