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19-00351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19-12-23 |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18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探索实施村干部职业化的建议》)
农工党山东省委:
《关于探索实施村干部职业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决策部署,结合民政职能,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提升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是选优配强村委会班子。结合全省第十二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着力配齐配强村级干部班子。指导各地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明确选人用人标准条件,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制度,从严从实把好村委会成员人选的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口碑关,确保人选质量,让农村“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有能力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优秀分子依法通过民主选举程序进入村委会。换届工作基本结束后,组织全省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和新任村委会干部“二次体检”,排查清理了一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委会成员,并及时组织进行了补选。
二是提升村干部的素质能力。全省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完成后,指导各地从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和农村工作实际出发,依托当地有关培训机构,分期分批搞好村委会干部教育培训,帮助村干部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农业农村政策和村级管理实务等方面的知识,参观学习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大力提升村干部的工作能力。目前,全省普遍完成对新任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集中培训,帮助新一届村班子能够尽快进入角色,较好提高了他们的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村民自治制度,依靠制度管住村干部的不当行为,制约农村宗族势力、“村霸”、黑恶势力对村民自治活动的干扰破坏。2018年,推动完成《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工作,重点对村务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监督等方面有关条款作了补充完善。根据中央两办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规范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方式、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和工作方式。结合换届选举,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较好提升了我省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加强了对村干部任职行为的监督管理,增强了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大力推动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业务指导,强化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切实贯彻落实好村民自治领域各项法规、制度和政策。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村委会干部经验交流、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村干部带动村民脱贫致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激发村级自治组织内生动力,推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制,助力我省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