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19-00346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19-12-23 |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1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改革农村复合丧葬制度的建议》)
李森委员:
《关于改革农村复合丧葬制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丧葬习俗改革工作情况
殡葬习俗改革是移风易俗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殡葬改革和乡村文明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攻坚克难,强力推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惠民殡葬,减轻群众丧葬负担。2012年开始全省推行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遗体运输、冷藏、火化、骨灰存放等四项基本费用全免的惠民殡葬政策。目前,全省16市已全部实行辖区居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临沂市更是实现了包含骨灰盒和公益性公墓安葬免费在内的居民“身后事全免”,得到群众积极好评。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治理乱埋乱葬。一是修订《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条件、审批流程、管理服务规范,使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法可依。二是要求各地结合发展实际、资源禀赋、民风民俗,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规划,到2020年底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辖区安葬需求。今后,没有县级公益性公墓的,原则上不得新建或扩建经营性公墓。目前,青岛、淄博、威海、临沂等地规划已经制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三是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激励方案,对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奖补支持。四是开展散埋乱葬治理活动,督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动员引导群众自觉将散埋乱葬墓穴向节地生态公墓迁移或深埋不留坟头,严格控制增量,逐步减少存量。
(三)开展移风易俗,推行文明节俭丧葬模式。近年来,我们按照“顺应群众的意愿、传承中华文化精髓、保留必要的庄重感仪式感”的要求,积极总结推广简约的丧葬礼仪模式。针对“花费大、程序繁、仪式俗”等问题,积极探索既能传承传统文化精华和当地习俗特色、又能满足现代文明和群众精神需求的文明节俭丧礼模式。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婚丧礼仪模式大讨论,凝聚民心民智,为群众提供符合民风民情的多样化礼仪模式,既体现对逝者的追思和生命的尊重,又起到了传承家风、树立文明新风的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督导市县两级抓住“多规合一”的有利时机,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节约土地、公益惠民的原则,科学制定完善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推动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相衔接。积极有序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墓碑主要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力争节约土地。2019年,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是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督导各地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办法,建立完善管理维护机制,促进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用好“山东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全面开展散埋乱葬治理活动。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自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试点工作尤其是散埋乱葬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引导村民将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解决群众山林祭扫防火安全问题。四是发挥红白理事会树立文明新风尚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鲁民〔2015〕100号),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优势作用。指导红白理事会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遵守相关法律规章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办事程序、服务规范等具体规定,并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文明新风。五是积极推行生态文明节俭殡葬。通过舆论引导、典型示范和政策扶持等措施,大力推广骨灰撒散、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法。广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尤其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通过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殡仪馆“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地宣传殡葬改革,推动低碳文明祭扫。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