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19-00343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19-12-23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鲁港社服界公益项目交流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2-23 18:33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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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仲委员:

《关于加强鲁港社服界公益项目交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社会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围绕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目标,从政策创制、队伍建设、人才激励、营造氛围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我省社会工作发展。

一、加强政策创制。出台《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抓稳抓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出台《山东省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拓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出台《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山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等文件,构建以齐鲁和谐使者为代表的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省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库。社会工作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为我省社会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专业教育培养。充分发挥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支撑作用,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强专业岗位开发。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类别,鼓励在民政系统、相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推动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发展。三是完善激励保障制度。各级财政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建设总体规划积极给予支持,按照“谁使用、谁保障”原则,把社会工作人才待遇所需经费,按用人单位属性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截至2018年底,我省持证社工人数达21227人,建立省级社工协会1家、市级社工协会11家。建立齐鲁和谐使者人才工程激励体系,已评选三届共340名,充分发挥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基层社会工作人才活力。

三、加强财政支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修订完善政府购买目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规范购买服务内容和方式,逐步开放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范围。省级财政专门设立了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服务,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每年以国际社工日为宣传契机,广泛宣传社会工作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大力报道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历程及最新成就,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参与支持,扩大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感,不断增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与职业荣誉感,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社会氛围。

针对您所提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鲁港两地社会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积极联络香港社服界,在我省选择各部门或机构中的负责人、优秀社会工作者、高校社工专业教师、社工业务管理者到香港进行参观学习;或邀请香港地区社服界各类专家学者、资深社工、公益人来山东参观指导,讲学授课,交流知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学习借鉴香港先进模式、经验、做法,密切两地社会工作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工作发展。

二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现有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与职业考核,使其转换成专业社会工作者。积极推动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评价配套政策,不断扩大各级“和谐使者”评选的范围数量。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社会工作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配合残联部门做好对残疾人的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开展实务训练、培训督导、职业考试评价等,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推进社会服务领域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进一步深化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一次办好”改革,加速发展和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社会组织服务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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