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期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0 09:30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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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省性社会团体: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鲁财综〔2019〕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各全省性社会团体均应采用在线应用模式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任务,公益性事业捐赠票据和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均在改革范围内。2019年12月起,省财政厅将根据改革进度逐步减少省级纸质财政票据供应量,缩短每周票据发放时间。自2020年起,省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将按照“先办理上线手续、再审领财政票据”的原则,为用票单位适量提供纸质票据。为加快推进电子票据改革,确保改革红利尽早惠及社会公众,不影响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开具工作,经我局沟通,省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定于12月16日—27日为全省性社会团体集中办理,请各单位尽快到省财政厅综合处(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地址: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1114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启用电子票据。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需求申报表(在线应用模式)》(附件1),并加盖公章。用票单位如需新办USBKey、更新USBKey使用人等信息的,请一并提交《USBKey证书申请(变更)表》(附件2)及USBKey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单位收费印模采集处可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印章需清晰完整。

 

人:省财政厅综合处(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万坤

联系方式:0531-82669865   czt82669865@163.com

 

    附件:附件1: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需求申报表.doc

附件2:USBKey证书申请(变更)表.doc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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