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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主题教育期间社会救助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9- 11- 29 15: 16

根据省纪委监委要求,现通报9起主题教育期间的社会救助典型案例,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一、兰陵县纪委监委通报向城镇前姚村党支部委员刘顺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4年7月,时任前姚村党支部书记刘顺玉开始登记享受低保政策。2017年4月经镇民政办核实,刘顺玉在领取低保期间未有实质性困难状况。刘顺玉身为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政策,违反廉洁纪律。2019年7月,向城镇党委给予刘顺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规领取的低保款。

二、潍坊市纪委市监委通报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后邢戈村党支部书记孙宝华优亲厚友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孙宝华利用担任后邢戈村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父母上报为低保户,致使其父母违规享受低保待遇一年,领取低保金共计4200元。2019年6月,孙宝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三、寿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通古城街道莱坞村党支部书记王西田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1年5月,担任古城街道莱坞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为本村村民王某英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收受400元现金感谢费。王西田还涉及其他问题,2019年7月,王西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济南市章丘区纪委监委通报普集街道南三山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善泉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年10月,张善泉在明知其亲属张某某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未取消张某某低保,致使张某某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违规领取低保金10802元。张善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区纪委给予张善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枣庄市纪委监委通报山亭区水泉镇田坑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宋加斗规享受低保和优亲厚友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1月,山亭区水泉镇田坑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宋加斗违规为本人及亲属办理农村低保,后将领取的低保金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19年8月,宋加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济宁市纪委监委通报微山县两城镇北薄东村村主任的于恒洪、主持村党支部工作的韩传金及村会计于咸旭违规办理低保问题。自2007年9月开始,时任微山县两城镇北薄东村村主任的于恒洪、主持村党支部工作的韩传金及村会计于咸旭负责本村低保工作。三人与另案处理的村党支部委员孙某、村委委员郑某等人,共同合谋决定以各自并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的亲属或者朋友的名义,办理申领一个名额的低保金以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在进行申报过程中,三人也没有将相关低保申报问题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就这样,三人通过编造假名册、伪造签名填报申请等方式,骗取国家低保金人民币近9万元,均被于咸旭等人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三人还涉及贪污低粮食直补款问题。2019年8月27日,微山县法院当庭宣判,三人被判处一年零十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人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七、菏泽市纪委监委通报东明县沙窝镇原民政助理员王永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低保和套取低保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3年,王永生违规为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母亲、妻子办理低保,三年间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7003元。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王永生违规将沙窝镇敬老院院民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套取低保金121970元,用于该院经费支出。2016年至2018年,王永生违规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沙窝镇工作人员赵某的哥哥及妻子纳入低保范围,致使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8640元。王永生还存在对抗组织调查等问题。2019年8月,王永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民政系统。

八、潍坊市纪委市监委通报青州市庙子镇桃行村原党支部书记岳经庆等人违规分配低保资金问题。2006年1月至2014年6月,庙子镇桃行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岳经庆、村主任宋玉春、文书于怀荣,利用保管低保存折的职务便利,将该村低保户的低保款取出,除少部分发放给低保户外,其余75294.5元用于发放本村老年人补助、村民住院医疗补助及其它村集体事务支出。2019年9月,岳经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宋玉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怀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潍坊市纪委市监委通报寒亭区高里街道河南村党支部书记张秀磊在低保户管理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9年5月以来,寒亭区扶贫办开展精准扶贫走访时发现,河南村部分低保户已达到退出标准,多次要求该村党支部书记张秀磊按有关程序进行低保户动态调整,但张秀磊一直未落实,导致部分达到退出低保标准的村民仍继续享受低保政策,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张秀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次通报的9起案例,持续聚焦群众在农村低保办理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主要集中在违规办理低保、优亲厚友、套取低保金、违规分配低保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开展民政社会救助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直面这些乱象,加强统一部署,强化实化整治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落实,努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

山东省民政厅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以此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政策、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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