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首次抽查审计社会组织
发布日期:2019-11-19 08:51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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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全县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动员会在县民政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就抽查审计工作讲话,10家被抽查审计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是这次“抽查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点审计:1、党的建设情况。查找是否存在党建缺失情况;参与决策机制发挥作用情况。2、章程履行情况。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内部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理事、监事会履职情况、理事会成员换届选举情况等。3、接受监督管理情况。本单位遵纪守法、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是否存在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 4、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范情况;票据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票据和取得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开展业务活动的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社会组织账户,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备义务等治理方面的问题等。5、业务及公益活动情况。开展的活动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情况及报备情况;公益项目开展以及侵害群众和服务对象利益情况。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或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培训等。

本次审计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采取进驻社会组织现场,听取有关汇报,座谈相关工作人员,收集相关资料、查阅管理制度等方式,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抽查审计是登记管理机关了解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状况重要渠道,是民政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具体体现。 

 赵峰最后在讲话中指出,抽查审计是推动全县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被抽查审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配合接受审计。对于审计出来的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列入问题清单函告相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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