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低保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对2014年联合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鲁民〔2014〕81号)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拟与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可将修改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sdmzshjzc@shandong.cn,也可寄送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邮编:250012。信封上请注明低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 特此公告。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低保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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