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省管基金会负责人公示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6 16:52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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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民函〔2018242



各省管基金会:

    为进一步做好省管基金会负责人公示和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省管基金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等任职人选,应在召开理事会并完成选举后3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登记管理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山东省民政厅

  2018年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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