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民政厅机构编制的批复》(鲁编办〔2007〕59号)要求,撤销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鲁编办发〔2017〕13号)等文件规定,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请债权人务于2018年8月14日起90日之内向山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债权。联系电话:0531-86115527、86152876。
山东省民政厅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