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要闻
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山东省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与服务
时间:2018-07-17 09:47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战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鲁发〔20181号),山东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打造乡村文化振兴的齐鲁样板”为着眼点,明确乡村地名文化建设和服务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与服务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全面推进乡村地名文化建设与服务,提升新型乡村风貌和公共服务质量,促进乡村社会文明,助推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加大地名公共服务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地名标准化工作;依据《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山东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等标准,完成省、市、县级保护名录编制和名称发布;乡村地区地名标志设置做到应设必设,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乡一体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基本建成。同时做好标准地名图书编制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及其他常规性工作2022年实现全省乡村地区地名文化建设与服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地名名称符合标准要求,命名更名管理更加规范,地名标准化得到有效推行;地名标志设置更加完善,地名信息化服务更加便捷,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地名文化建设成果丰富,地名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日趋明显。

通知要求各地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乡村地名文化建设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实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二要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把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账和进度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要强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部门联系沟通与协商协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关注、配合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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