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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5/21

1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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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影响地名事业发展的瓶颈及对策

  地名是人们赋予个体地理实体的专有名词,是某个区域文化的折射和缩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活动空间迅速扩大、社会交往日益频繁,地名作为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使用最频繁、用途最广泛的工具之一。如何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促进地名事业的大发展,是新形势下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此,要针对当前地名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地名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地名事业的大发展。

  一、影响地名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地名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地名管理机构、职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地名管理工作对象内涵和外延更是发生了显著扩展。特别是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等相继出台实施,地名行政管理职能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由于现有的《条例》、《办法》对地名管理审批程序、执法主体、违法责任都未作出必要规定,以致造成地名管理工作无法可依、监督乏力、管理无据等被动局面,导致违法命名、随意更名、一地多名、重名以及不使用标准地名、损坏地名标志等现象普遍、问题凸显,不仅给人民群众出行、交往带来不便、造成损失,同时,也给抢险救灾、测绘、户籍管理、地籍登记、房产登记、邮政通讯等等政府部门管理带来诸多问题,损坏了政府形象。可以肯定地说,“体制不顺”是制约地名事业发展最主要瓶颈,根源所在。关于管理体制问题,各级地名管理部门几乎在每次国家和省检查时都提及,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尤其对地名立法的迫切要求,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总是实现不了。

  (二)新建建筑物命名、更名随意

  在新建建筑物和道路命名、更名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或者简单的“复古”,或者盲目的“跟风”,或者另类的“创新”,命名很大程度上只考虑了自身方便,没有考虑到诸多负面影响。如 “复古”的产生,不曾考虑古建筑早已不存在是否会有名不副实的现象;盲目“跟风”商业化冠名,从表面上看虽然解决了地名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宣传了企业,但是,若不考虑企业的规模、发展前景等因素,若频频更换名称,那么当地居民的门楼号牌、身份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是否也能随意更换,由此造成的后果如何解决,许多专家对此已提出质疑,这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另类“创新”崇洋媚外,用英译(音译)名称,看似时尚,具有时代感,在南方很盛行,但是否实用缺乏考验。

  (三)部门之间协作不够

  参与地名工作的部门大小有十几个,由于沟通途径不够,存在利益之争,部门之间信息传递脱节等情况,致使地名工作出现被动。如地名命名更名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事先沟通,往往出现先修建道路,建设部门起名,然后民政部门再跟着命名,造成被动;如地名普查等相关资料的征集,涉及国土、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资料因保密和高额有偿使用费等问题,导致地名数据迟迟不能按时统计完成,影响工作的进展;而同时,有些相关部门需要地名相关数据资料时,又通过市政府协调,要求地名部门无偿快速提供,这势必使部门之间或是接口人员之间产生矛盾。因此,部门之间形成良性协作机制非常重要。

  (四)地名基础设施管护困难

  地名基础设施包括地名标志、地名电子屏、查询触摸屏等,是展现地名标准化的有效载体,发挥了无声向导作用,为城市文明增添了光彩。但这些地名标志等基础设施丢失、被无端破坏、乱贴乱画的现象屡禁不止,层出不穷,损失严重,牵扯维修的精力非常大,着实让管理者头疼。

  (五)地名工作者队伍弱化、素质不强

  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建立各级地名工作机构以来,地名工作队伍从无到有,逐步壮大,通过老一代地名工作者们的传帮带,以及吸收了一批大专院校毕业生,地名工作队伍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近几年来,随着行政事业机构改革调整,各地地名机构、编制配备出现弱化,就日照市的情况来看,全市2县2区1个开发区,现共有编制人员为8名,其中公务员编制仅2名、事业编制6名,其余均为临时人员,可见行政管理力量是严重不足。另外,随着信息化时代到来,现有地名队伍中“老同志不懂计算机技术、新同志缺乏地名专业知识”结构性人才断层现象越来越明显,“传统守旧”、“经验管理”观念太强,“改革创新”、“注重科学”意识薄弱,地名队伍复合型人才缺乏,成为地名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又一瓶颈问题。

  二、对策

  客观认识规律,紧紧把握趋势,脚踏实地,创新进取,才能会推进地名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笔者认为要解决好地名发展的瓶颈问题,应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对策。

  (一)加强地名立法

  当前,应从国家和省层面,加快推进地名管理条例或办法的修改工作,打造一部能涵盖地名业务需要、适应地名发展、具有保障措施的行政法规,为各市制定法规提供法源依据。地名立法,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1、把地名规划、地名公共服务、地名文化保护明确为地名工作新内容;2、把规范地名命名程序,落实建设、规划、房管、国土、工商等部门协作职责,实施建筑物名称命名前置化管理;3、进一步增强地名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细化地名管理程序与标准,提升地名管理可操作性;4、规范地名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违法必究,设定地名违法行为处罚标准;5、明确门楼牌的设置管理权属问题,权属不明确容易导致政府不作为问题的产生。

  (二)加强地名规划

  古人云:豫则立,不豫则废。规划就是地名工作的“豫”。近几年来,我省市、县(市)已完成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即将进入专家论证阶段,总的来说,成效明显,有力地引导城市地名向统一、规范、有序发展,但是,从编制和实施过程来看,还需切实抓好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在开展第二轮规划修编时,应要注重地名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衔接,规范通名与优化专名相协调,注重地名的历史文化传承,要突显城市地域特色,注重地名指位功能,不苛求华丽,力争达到“名副其实、规范有序、雅俗共赏、好找易记”的目标;二是进一步提高地名规划实施能力,要明确规划实施部门间的协作职责,健全地名命名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制度建设,民政部门作为地名规划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组织实施责任,大力推进城市地名分区与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有条件地区还应当积极向乡镇、村延伸规划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关,全面提升规划的执行力;三是及一步提高规划队伍素质,要加快省、市两级地名专家库建设,吸收规划、地名、历史地理、文化、语言文字等有关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市、县两级地名规划编制、实施的指导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规划知晓程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地名规划内容、作用与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共识与支持,进一步树立地名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地名规划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环境。

  (三)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地名工作涉及多部门多方面,管理体制不顺一直是制约地名工作发展的一个瓶颈。要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协调、指导作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发挥市、区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合力做好工作;完善人员经费保障机制,争取成立机构(地名办),增加人员编制,经费纳入预算,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工作经费;完善处罚制约机制,加强监督,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如何从源头上解决管理难题,第一要采取前置审批管理的办法,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就把名称确定下来,发展和改革委把地名命名文件或地名办审核意见,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备案、核准和审批的前置条件;第二要科学编码,市房管局在办理商品房面积预测手续前,要求开发商提供地名办核准的住宅区地名编码方案。第三要加强地名标志验收,市规划建设局在进行建筑物竣工验收时要请地名办派人参加验收工作,把地名标志设置验收作为建筑物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第四土地、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在办理备案、核准、登记、审批和许可时要查验地名命名文件或门牌证;第五要加大现有非法地名的整治力度,所在地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和地名办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督促未规范命名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抓紧申报命名。

  (四)加强地名队伍建设

  观念体现一支队伍的发展理念,素质决定一支队伍的战斗力。只有先进理念和高强素质才能使队伍具备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创造力。一是地名人自身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大局意识,大胆创新,知难而进,大力解决发展中各种难题,有效地推进地名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地名工作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队伍专业化工作水平。要保持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按照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地名专业工作队伍的总体要求,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地名业务和信息化应用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与水平。三是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地名工作者开展探索与理论研究工作,活跃创新思维,激发创造活力,促进地名理论成果应用,认真抓好典型示范,积极推广创新经验,促进地名工作队伍向复合型人才队伍发展,为我们地名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制定有效措施,加大管护力度

  针对地名基础设施损坏严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因道路改建或拓宽,道路施工单位擅自挖出,不及时处理造成的丢失;另一个是因交通事故撞坏路牌,未及时发现,成了拾荒者的美餐。针对这些问题,1、加强部门联动。地名标志等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有关单位在施工或巡查时,凡涉及地名标志拆迁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路牌损坏的,要与地名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去年,我们到南宁考察学习时,南宁介绍了路牌管护的新办法,路牌纳入市政设施管理,上街巡查人员一旦发现路牌丢失、损坏、广告画面破损等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地名部门,两日内修复,丢失的情况3日内重新设置;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协调,对因交通事故造成路牌损坏的一并责成肇事者赔偿。2、开发管理软件。对所有地名基础设施建立档案,开发管理软件,标明具体位置,实行图文和实地位置相对应,实现管理规范化、查询立体化、问题处理快速化。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造舆论,大力宣传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地名标志设置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环节,提高全社会的地名意识。如针对地名标志管护难问题,可在路牌广告板上张贴公益广告,呼吁动员各界群众要爱护地名标志,为城市文明添彩;同时,也可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破坏地名标志的行为给予爆光,个别单位和个人对地名标志的破坏行为,唤醒社会群众对管护地名标志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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