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多措并举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山东省临朐县素有“小戏之乡”“书画之乡”和“中国观赏石之乡”等美誉,是全国文化模范县、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县、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示范县。近年来,该县对社会组织工作高度重视,将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确定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优化培育服务,严抓登记审批,强化日常管理,推动全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提升。随着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落地实施,临朐县社会组织发展已经逐渐驶入“快车道”,发展势头迅猛,前景广阔。
积极搭建综合孵化平台
阳光义工、朐城公益、基层法律服务……前不久,5家社会组织顺利入驻临朐县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这是临朐县首家社会组织孵化器迁入新址后迎来的第一批孵化对象。在这里,培育中心将按照“申请-评估-审批-进驻-孵化-出壳”的工作模式,帮助这些处于初创期、转型期的社会组织接受能力建设、政策辅导、资源链接、党建指导等服务,最终实现社会组织自我成长,更高效地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进而逐步推动全县社会组织形成扶持、培育、孵化的良性循环。
临朐县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成立于2014年年初,创立之初困难重重,因为工作人手不足、办公条件简陋,社会组织入驻积极性不高,各项工作进展缓慢。2017年,临朐县民政局将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提档升级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在人员配备、资金扶持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鉴于培育中心原址改造提升的性价比不高,县民政局通过多方协调,在县委组织部和城关街道的大力支持下,最终在南关社区服务中心确定了5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培育中心的新办公地点。同时,对场地进行了装修,配齐了相应的办公设施,积极为全县社会组织搭建集孵化发展、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等服务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倾力打造培育中心“升级版”。现在,申请入驻培育中心已经形成了一股热潮,社会组织纷纷致电或到县民政局咨询入驻条件,期待搭乘“服务快车”壮大自身发展。
临朐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王秀云介绍说:“培育中心提档升级为全县社会组织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打破了过去社会组织安于现状的旧观念,求新、求变、求发展已经成为一种业内新气象。”
强化源头管控和日常监管
充分调动起社会组织自身的工作积极性,这只是临朐县民政局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一个缩影。
2017年,临朐县民政局针对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出台了一批激励措施,坚持优质高效服务,严格依法依规审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组建社会组织。全县新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6家,共成立284家,社会组织数量居潍坊市前列。
临朐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毕义忠在工作调度会上强调:“要数量更要质量,要保证社会组织的发展活力,就必须从源头开始严格把关。”去年年初,该局在登记审批环节进一步规范了登记程序。对新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严格审查名称、业务范围及负责人情况,凡名称不符合规定、业务范围不明确、业务与社会组织发展不符和章程不规范的坚决不予受理。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补齐。同时,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建立了协调机制,在前置审批环节加强信息沟通,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提供更高效的服务。
通过源头管控,临朐县社会组织审批数量较2016年同期减少了近一半,但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发展势头强劲,在各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临朐县朐城社会公益服务中心全年召集了246名志愿者,积极参与临朐县旅游扶贫和旅游文化发展,先后开展公益活动67次,在“中国香椿节”“嵩山蜜桃节”等重大活动以及定点帮扶敬老院、走访贫困村困难群众等工作中表现出色。临朐县阳光义工志愿服务中心发动372名义工,全年资助21名贫困学生,走访慰问1089个贫困户,组织了9次大型助老活动,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好评。
毕义忠还多次提出:“社会组织要长远发展,最关键的是不能‘带病’运行,监督管理得想方设法跟上。”在日常监管方面,临朐县民政局也下足了功夫。创新编制了《临朐县社会团体发起者须知》和《临朐县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须知》,通过电子邮件、窗口发放等方式带动社会组织加强学习。大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水平,通过党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大大提升了社会组织负责人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借助年度检查、抽查、回访等时机,配合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向社会组织调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查违规违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激活社会组织内在动力
打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强化社会组织内部管理非常关键。今年年初,临朐县民政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关于严守纪律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有关单位管理责任,通过自查自纠与抽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目前,已有102家社会组织针对党建工作、内部管理、活动开展等方面的31项问题提交了自查报告,查摆漏洞问题57个,当场整改解决问题51个,限期整改问题6个,自查自纠行动开局良好。
在引导社会组织遵守纪律方面,临朐县民政局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提出了贯彻落实“四个坚持”要求,即:坚持节俭办会制度化。每年年初制定当年度须举办的节会、庆典、换届等各类活动计划,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对已纳入计划的各类活动严格按计划执行,坚持从俭原则,提倡AA制;未纳入计划的,一般不再举行。坚持评比达标表彰规范化。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颁布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上级有关规定,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开展。坚持涉企收费标准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标准必须符合规定程序,收费依据必须合法有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按照“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及时向社会公示本组织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可采取网上公示或报刊公示任一方式,同时还须在办公场所公示,公示内容如果发生变化,须在变化后一个月内更新。坚持合作组织合法化。社会组织可根据自身章程规定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得与非法组织联合开展活动,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与境外及港澳台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管理的自觉性,临朐县民政局还下发了倡议书,要求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尤其是党员同志,要按照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学习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潍坊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通过不断努力,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在临朐县已现雏形。
“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工作面临的状况越来越复杂,为我们创新开展工作提出了更高挑战。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发展结构不平衡、专业人才缺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制定2018年的工作措施,为全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毕义忠表示。
(临朐县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刘晓杰)